安龙县任免10名干部
县人民政府关于朱洪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朱洪涛同志不再担任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聂雪玉同志任安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龙县钱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李国友同志任安龙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李明达同志任安龙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安龙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岑如洲同志任安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丽霞同志任安龙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历栋同志任安龙县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国鑫同志任安龙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陶林宁同志不再担任安龙县发展和改革局(安龙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安龙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赵清同志不再担任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安龙县外事办公室、安龙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3年11月13日
来源:安龙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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