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望谟县贸易和科学技术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严锋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严锋在担任望谟县林业局局长、县农业林业和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44万元,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审议,决定给予王严锋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黔西南州纪委审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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