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义市原副市长吴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吴波在担任兴义市马岭镇党委书记、市园区管理办主任、市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款人民币95万元、房屋装修款13万元,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政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州委州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吴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黔西南州纪委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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