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近日,黔西南州望谟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犯罪案件。安顺男子徐某伙同他人在望谟县城周边地带,一夜疯狂作案四起,盗得总价值14708元的摩托车四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徐某系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蔡官镇张家村三组村民。为了使钱来得快,遂与他人密谋实施盗窃,用自制工具采取撬锁搭线的方式,于2014年7月16日凌晨在望谟县复兴镇气象站、望谟县四中及望谟县复兴镇民生小区实施作案,共盗窃摩托车四辆,涉案财物价值1470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结伙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总价值1470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法院依据其犯罪事实和情节作出上述判决。(杨光勇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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