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男子为逃避高速交警检查 企图掉头逆行逃离
4月20日晚,黔西南州高速交警望谟联勤片区在辖区望谟县交通要道集中开展“百日攻坚整治”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21时10分许,一辆白色轿车临近望谟县望谟西收费站时发现前方交警设卡夜查,企图掉头逃跑,逃避检查。在卡点远端设伏的拦截组民警发现情况后,迅速截停该车,并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检查。民警对该车驾驶员罗某某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并告知驾驶员 " 测试仪已用不含酒精的碘伏消毒!吹气时一定要向外吹气!不得向内吸气!" 测试结果显示:罗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43mg,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据罗某某交代,当晚他和妻子晚饭时喝了一点啤酒,间隔几小时以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交警明确告知罗某某,交通警察查处酒驾标准并不是以饮酒多少或者饮酒之后醉酒感觉强弱为依据,而是按照法律所规定的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标准,一旦达到或超过酒驾、醉驾的标准,都将受到相应法律的处罚。同时,交警劝告罗某某,酒后驾车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对自己的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着公共安全。
目前,驾驶员罗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当晚,黔西南州高速交警望谟联勤片区共查获 1 起酒驾、1起醉驾、1 起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降压辖区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尽最大限度确保黔西南州望谟县辖区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谢春光)
责编:蔡荣涛 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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