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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告

2024年06月29日 08:20:02来源:望谟县教育局 作者:

望谟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政策,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制定本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依法组织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现招生工作规范管理。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坚持户籍为主的招生原则,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派位”的入学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支持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各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流程、招生方式要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

  各学校要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拒收。对符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置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有一定接受学习能力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三、政策性教育保障

  符合政策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一)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

  (二)获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人员子女。

  (三)望谟县招商引资重点落地项目企业法人代表及高层管理人员(指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子女。

  (四)其他政策规定纳入教育优先保障的人员子女。

  四、一年级招生

  (一)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精神,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可向属地政府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招生范围

  1.县城小学范围:指望谟县实验小学、望谟县民族小学、望谟县第二小学、望谟县第三小学、望谟县第四小学、望谟县第五小学、望谟县坝算小学、望谟县平洞小学、望谟县实验小学甘莱校区。以下简称“县城小学”。

  2.乡镇小学范围:指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小学。

  (三)招生入学条件

  学校要严格审核新生入学资格,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时,按规定向学校提供合法有效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县城小学:

  1.户籍所在地为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的居民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户口需于报名注册前迁入县城)。

  2.政策保障优待对象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局负责登记审核)。

  3.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子女。指易地扶贫搬迁到王母街道、

  平洞街道、蟠桃街道辖区安置点的新市民子女。提供材料①教

  育局提供易地搬迁人员材料;②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

  4.在望谟县城机关、企(事)单位工作人员子女。相关证明材料:父或母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房产公证书、村级合法手续属于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内居住的居民子女。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村级合法手续、公证书、户口本(产权人需与子女在同一本户口本)。

  6.随迁子女。户籍在县外随父母在县城(王母、平洞、蟠桃)居住的提供居住证。户籍属于县外农村户籍到平洞街道、王母街道及蟠桃街道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务工单位或居住地址到相应片区学校入学。提供材料:①务工单位证明;②发放工资流水(入学审核时须提供2024年4月份以来);③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④居住地相关材料(租房合同或社区实际居住证明等)。

  7.经商人员子女。即在望谟县平洞街道、王母街道及蟠桃街道经商人员子女。相关证明材料:经商人员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必须是2024年3月1日以前登记注册的,且正在经营的)。

  8.务工人员子女。即在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务工人员子女。一是有用工单位的务工人员:①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由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②发放工资流水(入学审核时须提供2024年4月份以来);③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二是无《劳务合同书》的临时工:①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主身份证(2024年5月1日前签订);②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乡镇小学:乡镇学校对辖区内户籍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全部纳入招生计划。

  (四)登记方法和时间

  本县幼儿园就读的由幼儿园组织在原就读学校登记;未在幼儿园就读的到辖区中心小学登记。摸底登记时间从公告之日

  起至2024年7月13日止。

  (五)招生方式

  1.县城一年级实行划片招生,共划分9个片区即县城9所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出现片区符合条件的生源超出学位情况的,教育局负责统筹学校进行科学调剂。招生流程按照“宣传引导→片区摸底→分批登记→审核条件→确认登记→报名注册→组织入学”程序进行招生。

  (1)望谟县实验小学服务片区:二中片区→乐元路口民康医院(含民康医院往县城方向)→金鼎花园→王母幼儿园→县第五中学→布依街。

  (2)望谟县民族小学服务片区:老王母桥→天马大道靠广场方向→天河花园(含观山月)→望江新城→老电影院片区→解放桥→老菜市场→银座大厦→梁家院→加垃→老机关幼儿园→特校→野猫沟→加然→上院→老民族小学片区→老车站→养路段片区→林业局办公楼往老车站方向,余姚大道(以路为界)、万象城片区(万象城与观山水公馆大道为界)、太阳高地、老水电局。

  (3)望谟县第二小学服务片区:县人民医院小区二门诊(以解放桥河为界)→老盐巴公司片→新车站片→汇金财富广场→乐元路口红绿灯往新车站方向→友好医院片区→冉道加油站即老油库(不含冉道加油站)→县城方向→云峰山水→书香华府→城南小区→高车(丫口往二小方向)→一中片(以同心大道为界靠一中方向)→商业小区→解放桥(以河为界)靠小区方向,农行→电信公司→老邮政局片。

  (4)望谟县第三小学服务片区:一中片(同心大道为界靠三中方向)→三中片→鞭炮厂→平坝→平郎片及平郎安置点新市民子女→高车片及高车安置点(蟠桃园)。

  (5)望谟县第四小学服务片区:林业局办公楼(不含林业局办公楼)往四小方向→老王母大桥头(一村大酒店往四小方向)→新政府片→祥乐片→松瓦组(分路去向阳新水泥厂路为界,往四小方向)→弄纳→打哨→乐化片区,天马城。

  (6)望谟县第五小学服务片区:观山水公馆片区→景阳新城片区→河背片→平绕片→东街片→向阳片→新水泥厂路口(路为界)往平绕方向。

  (7)望谟县实验小学甘莱校区服务片区:华城半岛安置点新市民子女→甘莱片区→大、小里杠片区→谭平→甘莱安置点新市民子女。

  (8)方向(含冉道加油站)→阳光小区→新法院(往坝算方向)→李子园安置点→平洞街道片区。

  (9)望谟县平洞小学服务片区:以民康医院为界(不含民康医院)往平洞方向→纳汉丫口→锦湖华庭→枫林小区片区(天主堂进枫林小区大道路口起往平洞方向)→平洞街道片区。

  乡镇小学招生。相对就近到辖区内小学报名入学。

  (六)县城小学报名提供材料

  1.户籍所在地为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的居民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户口需于报名注册前迁入县城)。

  2.政策保障优待对象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局负责登记审核)。

  3.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子女。指易地扶贫搬迁到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辖区安置点的新市民子女。提供材料①教育局提供易地搬迁人员材料;②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

  4.在望谟县城机关、企(事)单位工作人员子女。相关证明材料:父或母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房产公证书、村级合法手续属于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内居住的居民子女。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村级合法手续、公证书、户口本(产权人需与子女在同一本户口本)。

  6.随迁子女。户籍在县外随父母在县城(王母、平洞、蟠桃)居住的提供居住证。户籍属于县外农村户籍到平洞街道、王母街道及蟠桃街道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务工单位或居住地址到相应片区学校入学。提供材料:①务工单位证明;②发放工资流水(入学审核时须提供2024年4月份以来);③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④居住地相关材料(租房合同或社区实际居住证明等)

  7.经商人员子女。即在望谟县平洞街道、王母街道及蟠桃街道经商人员子女。相关证明材料:经商人员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必须是2024年3月1日以前登记注册的,且正在经营的)。

  8.务工人员子女。即在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务工人员子女。一是有用工单位的务工人员:①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由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②发放工资流水(入学审核时须提供2024年4月份以来);③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二是无《劳务合同书》的临时工:①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主身份证(2024年5月1日前签订);②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七)就学安排

  县城各小学根据摸底排查情况,于2024年8月22日至23日组织人员对提供的入学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招生分步进行,第一步先招生符合“县城小学招生对象条件及材料”第(1)至(7)条的适龄学生。第二步在第一步招生结束后仍有学位的再招收片区内符合第(8)条的学生。各学校在完成服务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招生任务后,在学位富余的情况下,优先解决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其他学校片区超计划的学生,不得私自招生其他片区学生。

  五、七年级招生

  (一)县城中学招生。初中七年级招生坚持“小升初”整班移交原则,采取随机派位进行招生,具体招生派位工作由中心小学统筹,生源学校具体负责,根据各中学招生任务分配进行随机派位移交。县城各小学、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要制定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全面完成小升初整班移交任务。各乡镇(街道)结合学校实际确定随机派位具体时间,组织家长代表、社区(村委)干部、教师代表及各中学参加,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符合条件的新转入学生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二)乡镇中学招生。望谟县新屯中学、望谟县打易中学分别负责完成本乡镇辖区小学六年级的整班移交任务以及本乡镇(街道)户籍适龄少年的招生工作。

  (三)整班移交方式。小学六年级实行整班移交,完成《望谟县2024年小升初整班移交学生花名册》的统计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备案。各中学严格按照小学移交名册组织学生报名注册。

  (四)派位和整班移交时间。随机派位时间:2024年6月25日到7月10日。整班移交时间:2024年8月27日

  本公告由望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如有疑问请致电0859-4614991

  监督电话:0859-4611715

望谟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来源:望谟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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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告

望谟县教育局 | 2024年06月29日 08:20:02 | 

望谟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入学政策,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负责制定本乡镇(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依法组织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现招生工作规范管理。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坚持户籍为主的招生原则,按照“就近划片、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派位”的入学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依法保障辖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坚持“阳光招生”,支持公办和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各学校制定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流程、招生方式要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

  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保障

  各学校要全力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不得拒收。对符合在普通学校就读的,优先安置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需要接受特殊教育的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有一定接受学习能力无法到校就读的采用送教上门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

  三、政策性教育保障

  符合政策规定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一)公安英模、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

  (二)获县级以上“见义勇为”称号人员子女。

  (三)望谟县招商引资重点落地项目企业法人代表及高层管理人员(指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子女。

  (四)其他政策规定纳入教育优先保障的人员子女。

  四、一年级招生

  (一)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精神,2024年秋季学期招生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可向属地政府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二)招生范围

  1.县城小学范围:指望谟县实验小学、望谟县民族小学、望谟县第二小学、望谟县第三小学、望谟县第四小学、望谟县第五小学、望谟县坝算小学、望谟县平洞小学、望谟县实验小学甘莱校区。以下简称“县城小学”。

  2.乡镇小学范围:指各乡镇(街道)辖区内小学。

  (三)招生入学条件

  学校要严格审核新生入学资格,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时,按规定向学校提供合法有效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县城小学:

  1.户籍所在地为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的居民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户口需于报名注册前迁入县城)。

  2.政策保障优待对象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局负责登记审核)。

  3.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子女。指易地扶贫搬迁到王母街道、

  平洞街道、蟠桃街道辖区安置点的新市民子女。提供材料①教

  育局提供易地搬迁人员材料;②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

  4.在望谟县城机关、企(事)单位工作人员子女。相关证明材料:父或母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房产公证书、村级合法手续属于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内居住的居民子女。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村级合法手续、公证书、户口本(产权人需与子女在同一本户口本)。

  6.随迁子女。户籍在县外随父母在县城(王母、平洞、蟠桃)居住的提供居住证。户籍属于县外农村户籍到平洞街道、王母街道及蟠桃街道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务工单位或居住地址到相应片区学校入学。提供材料:①务工单位证明;②发放工资流水(入学审核时须提供2024年4月份以来);③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④居住地相关材料(租房合同或社区实际居住证明等)。

  7.经商人员子女。即在望谟县平洞街道、王母街道及蟠桃街道经商人员子女。相关证明材料:经商人员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必须是2024年3月1日以前登记注册的,且正在经营的)。

  8.务工人员子女。即在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务工人员子女。一是有用工单位的务工人员:①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由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②发放工资流水(入学审核时须提供2024年4月份以来);③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二是无《劳务合同书》的临时工:①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主身份证(2024年5月1日前签订);②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乡镇小学:乡镇学校对辖区内户籍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全部纳入招生计划。

  (四)登记方法和时间

  本县幼儿园就读的由幼儿园组织在原就读学校登记;未在幼儿园就读的到辖区中心小学登记。摸底登记时间从公告之日

  起至2024年7月13日止。

  (五)招生方式

  1.县城一年级实行划片招生,共划分9个片区即县城9所小学实行划片招生,出现片区符合条件的生源超出学位情况的,教育局负责统筹学校进行科学调剂。招生流程按照“宣传引导→片区摸底→分批登记→审核条件→确认登记→报名注册→组织入学”程序进行招生。

  (1)望谟县实验小学服务片区:二中片区→乐元路口民康医院(含民康医院往县城方向)→金鼎花园→王母幼儿园→县第五中学→布依街。

  (2)望谟县民族小学服务片区:老王母桥→天马大道靠广场方向→天河花园(含观山月)→望江新城→老电影院片区→解放桥→老菜市场→银座大厦→梁家院→加垃→老机关幼儿园→特校→野猫沟→加然→上院→老民族小学片区→老车站→养路段片区→林业局办公楼往老车站方向,余姚大道(以路为界)、万象城片区(万象城与观山水公馆大道为界)、太阳高地、老水电局。

  (3)望谟县第二小学服务片区:县人民医院小区二门诊(以解放桥河为界)→老盐巴公司片→新车站片→汇金财富广场→乐元路口红绿灯往新车站方向→友好医院片区→冉道加油站即老油库(不含冉道加油站)→县城方向→云峰山水→书香华府→城南小区→高车(丫口往二小方向)→一中片(以同心大道为界靠一中方向)→商业小区→解放桥(以河为界)靠小区方向,农行→电信公司→老邮政局片。

  (4)望谟县第三小学服务片区:一中片(同心大道为界靠三中方向)→三中片→鞭炮厂→平坝→平郎片及平郎安置点新市民子女→高车片及高车安置点(蟠桃园)。

  (5)望谟县第四小学服务片区:林业局办公楼(不含林业局办公楼)往四小方向→老王母大桥头(一村大酒店往四小方向)→新政府片→祥乐片→松瓦组(分路去向阳新水泥厂路为界,往四小方向)→弄纳→打哨→乐化片区,天马城。

  (6)望谟县第五小学服务片区:观山水公馆片区→景阳新城片区→河背片→平绕片→东街片→向阳片→新水泥厂路口(路为界)往平绕方向。

  (7)望谟县实验小学甘莱校区服务片区:华城半岛安置点新市民子女→甘莱片区→大、小里杠片区→谭平→甘莱安置点新市民子女。

  (8)方向(含冉道加油站)→阳光小区→新法院(往坝算方向)→李子园安置点→平洞街道片区。

  (9)望谟县平洞小学服务片区:以民康医院为界(不含民康医院)往平洞方向→纳汉丫口→锦湖华庭→枫林小区片区(天主堂进枫林小区大道路口起往平洞方向)→平洞街道片区。

  乡镇小学招生。相对就近到辖区内小学报名入学。

  (六)县城小学报名提供材料

  1.户籍所在地为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的居民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户口需于报名注册前迁入县城)。

  2.政策保障优待对象子女。(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教育局负责登记审核)。

  3.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子女。指易地扶贫搬迁到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辖区安置点的新市民子女。提供材料①教育局提供易地搬迁人员材料;②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

  4.在望谟县城机关、企(事)单位工作人员子女。相关证明材料:父或母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有房产证、购房合同、房产公证书、村级合法手续属于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内居住的居民子女。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村级合法手续、公证书、户口本(产权人需与子女在同一本户口本)。

  6.随迁子女。户籍在县外随父母在县城(王母、平洞、蟠桃)居住的提供居住证。户籍属于县外农村户籍到平洞街道、王母街道及蟠桃街道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务工单位或居住地址到相应片区学校入学。提供材料:①务工单位证明;②发放工资流水(入学审核时须提供2024年4月份以来);③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④居住地相关材料(租房合同或社区实际居住证明等)

  7.经商人员子女。即在望谟县平洞街道、王母街道及蟠桃街道经商人员子女。相关证明材料:经商人员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必须是2024年3月1日以前登记注册的,且正在经营的)。

  8.务工人员子女。即在王母街道、平洞街道、蟠桃街道务工人员子女。一是有用工单位的务工人员:①提供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由人社部门监制的《劳动合同书》;②发放工资流水(入学审核时须提供2024年4月份以来);③户口簿户主和学生本人页。二是无《劳务合同书》的临时工:①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主身份证(2024年5月1日前签订);②社区开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七)就学安排

  县城各小学根据摸底排查情况,于2024年8月22日至23日组织人员对提供的入学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招生分步进行,第一步先招生符合“县城小学招生对象条件及材料”第(1)至(7)条的适龄学生。第二步在第一步招生结束后仍有学位的再招收片区内符合第(8)条的学生。各学校在完成服务片区范围内适龄儿童招生任务后,在学位富余的情况下,优先解决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其他学校片区超计划的学生,不得私自招生其他片区学生。

  五、七年级招生

  (一)县城中学招生。初中七年级招生坚持“小升初”整班移交原则,采取随机派位进行招生,具体招生派位工作由中心小学统筹,生源学校具体负责,根据各中学招生任务分配进行随机派位移交。县城各小学、各乡镇(街道)中心小学要制定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全面完成小升初整班移交任务。各乡镇(街道)结合学校实际确定随机派位具体时间,组织家长代表、社区(村委)干部、教师代表及各中学参加,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符合条件的新转入学生教育局将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二)乡镇中学招生。望谟县新屯中学、望谟县打易中学分别负责完成本乡镇辖区小学六年级的整班移交任务以及本乡镇(街道)户籍适龄少年的招生工作。

  (三)整班移交方式。小学六年级实行整班移交,完成《望谟县2024年小升初整班移交学生花名册》的统计汇总上报县教育局备案。各中学严格按照小学移交名册组织学生报名注册。

  (四)派位和整班移交时间。随机派位时间:2024年6月25日到7月10日。整班移交时间:2024年8月27日

  本公告由望谟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如有疑问请致电0859-4614991

  监督电话:0859-4611715

望谟县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来源:望谟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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