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兴仁市公安局巴铃派出所通过精心部署、主动出击,成功规劝一在逃人员到所投案自首。
2018年1月20日20时许,巴铃镇易家寨村的龚某与本镇灰渣村的岑某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岑某某等人与龚某在打斗中,用砍刀将龚某的朋友王某某右肩部、背部砍伤,造成王某某身体多处受伤达轻伤二级,案发后,岑某某逃跑,于2018年6月22日被兴仁市公安局上网追逃。
巴铃派出所民警及警务助理获取在逃人员相关信息后,多次入村了解岑某某的家庭情况和具体行踪。经了解得知,岑某某常年在广东省打工,具体行踪不定。民警对其家属耐心细致的劝导,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阐明利弊,敦促其打消侥幸心理和思想顾虑,抓住机会争取从宽处理。
通过民警及警务助理细致入微的工作和家属的不懈努力下,迫于压力的岑某某于6月25日在其家属及警务助理欧荣汉的陪同下,主动到巴铃派出所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岑某某已被兴仁市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在家,案件正在办理中。
(岑昌菊 刘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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