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四男子酒后闹事 换来拘留所“四日游”
国庆小长假期间,兴仁公安不打烊,打击违法犯罪毫不松懈,不给违法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10月3日,巴铃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殴打他人和非法携带管制器械案,四名违法嫌疑人获拘留所“四日游”。
2019年10月3日凌晨两点,巴铃派出所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兴仁市巴铃镇绿荫河社区“小酒窝”店内有人打架,请派出所出警处理。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2019年10月3日凌晨,巴铃镇的王某某与朋友在巴铃镇绿荫河社区“小酒窝”店内喝酒,酒后由于琐事,与同在该店喝酒的夏某某等人发生争吵并打架,夏某某用拳头和脚尖分别打向王某某的脑部和肚子部位,导致王某某后脑勺和肚子不同程度受伤。事后王某某怒火难忍,伙同朋友王某骑车到其家中拿了两把砍柴刀和三把杀猪刀返回巴铃镇绿荫河社区“小酒窝”店门口与其朋友石某某汇合,三人持刀寻找夏某某时,被巴铃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立即依法传唤王某某、王某、石某某、夏某某至派出所进行调查,其四人如实陈述了自已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兴仁市公安局已依法分别给予王某某、王某、石某某、夏某某四人行政拘留四日处罚。目前,以上四名违法人员已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
民警提示:喝酒不要贪杯,严禁酒后闹事,否则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