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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3名基层干部被处分

2020年08月07日 08:26:32来源:廉洁黔西南 作者:

拍“苍蝇”·护民生系列报道:

兴仁3名基层干部被处分

  2020年7月,因违规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后进行私分,兴仁市(原为兴仁县)下山镇民族村原党支部书记谭某、原治保主任聂某金、统计员曾某华受到开除党籍等处分。

  2015年8月,兴仁县下山镇政府与下山镇民族村村委会签定委托协议书,由下山镇民族村村委会组织实施民族村2013年、2014年植被恢复林区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匹配资金为21万元。

  2016年1月,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为合格工程。此后,时任下山镇民族村党支部书记谭某与时任民族村村委会主任黄某某(另案处理)、时任民族村人口主任聂某金制作虚假工程资料,由兴仁县林业局工作员高某某(另案处理)对虚假资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提供到下山镇财政分局进行拨款。

  2016年3月,下山镇财政分局副局长韩某某(另案处理)未按照财政支付程序,根据上述虚假资料将项目款21万元拨付到黄某某的私人银行账户中。经扣除项目工程款、税款等费用后,谭某等人将剩余的项目款进行私分,其中,谭某、聂某金分别分得3.5万元,曾某华分得8820元。

  谭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造林区路建设项目工程资料套取项目资金,并进行私分后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鉴于谭某、聂某金、曾某华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2020年7月,谭某、聂某金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曾某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人违纪违法所得全部被收缴。(兴仁市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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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3名基层干部被处分

廉洁黔西南 | 2020年08月07日 08:26:32 | 

拍“苍蝇”·护民生系列报道:

兴仁3名基层干部被处分

  2020年7月,因违规套取国家项目资金后进行私分,兴仁市(原为兴仁县)下山镇民族村原党支部书记谭某、原治保主任聂某金、统计员曾某华受到开除党籍等处分。

  2015年8月,兴仁县下山镇政府与下山镇民族村村委会签定委托协议书,由下山镇民族村村委会组织实施民族村2013年、2014年植被恢复林区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建设匹配资金为21万元。

  2016年1月,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经验收为合格工程。此后,时任下山镇民族村党支部书记谭某与时任民族村村委会主任黄某某(另案处理)、时任民族村人口主任聂某金制作虚假工程资料,由兴仁县林业局工作员高某某(另案处理)对虚假资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提供到下山镇财政分局进行拨款。

  2016年3月,下山镇财政分局副局长韩某某(另案处理)未按照财政支付程序,根据上述虚假资料将项目款21万元拨付到黄某某的私人银行账户中。经扣除项目工程款、税款等费用后,谭某等人将剩余的项目款进行私分,其中,谭某、聂某金分别分得3.5万元,曾某华分得8820元。

  谭某等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造林区路建设项目工程资料套取项目资金,并进行私分后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鉴于谭某、聂某金、曾某华上交全部违纪违法所得,2020年7月,谭某、聂某金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曾某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人违纪违法所得全部被收缴。(兴仁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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