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工作人员杨修发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日前,兴仁市监委对兴仁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工作人员杨修发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杨修发背离初心使命,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利用工作便利,在为他人协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过程中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并入股自己职责管理范围内的企业,获取高额利益;对纪法缺乏敬畏之心,利用工作便利,在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中,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索取和收受相关企业人员巨额财物,严重破坏营商环境。
杨修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要求,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其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兴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修发开除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兴仁市纪委市监委)
来源:廉洁兴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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