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公安局关于加强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本市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广大市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违法停放、违法临时停车;
二、严禁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三、严禁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牌违法上道路行驶,使用过期的临时号牌或者假牌、套牌;
四、严禁非法改装、拼装、报废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五、严禁机动车违法实线变道、违法强行变道、违法连续变道;
六、严禁外卖、快递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逆向行驶、违法掉头、争道抢行、在行驶中使用手机;
七、严禁机动车超员、超速、飙车、酒后驾驶、违法使用灯光;
八、严禁机动车不礼让行人;
九、严禁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栏;
十、严禁货车违法入城、占用快车道、超载行驶;
驾驶人、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人民警察指挥。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或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查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兴义市公安局
2019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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