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民警四次通知拒不配合 交通违法男子被行政拘留
相关背景
9月30日,黔西南州交通管理局、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发布了《关于启用电子监控抓拍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多人、不靠右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并公布了7套固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利用“人脸识别”技术严厉打击无驾驶资格驾车、酒后驾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同时,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还同步开启了曝光台曝光模式,促进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的提升和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
10月21日,黔西南州交通管理局“二三轮摩托车 电动自行车 违法治理工作专班”正式实体化用作,对监控抓拍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精准分类治理。
轻微违法 首违警告
对于首次轻微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由专班民警通过电话对违法人员进行口头教育警告,并将违法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发现再次违法的,严厉处罚。
主动配合 从轻处罚
不符合轻微交通违法条件的其他违法,由专班民警电话通知违法当事人到专班办公室进行询问,对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罚。
拒不配合 落地严查
经专班民警电话通知而拒不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的,专班民警将传唤违法当事人到公安机关办案场所,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处。
家住兴义市敬南镇的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某因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被监控设备“人脸识别”。民警多次电话通知张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张某某拒绝配合。当民警上门对张某某进行“落地核查”后,等待他的将是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精准识别 发现多项违法
10月23日,黔西南州交通管理局“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专班”民警收到一条大数据研判系统推送的违法信息,照片显示一名男子存在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民警通过“人脸识别”系统对该男子的身份及违法行为进行了进一步核实,明确该男子为敬南镇的张某某,其还存在无证驾驶、车辆超检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四次电话 男子拒绝到场
10月24日12时,专班民警首次电话联系张某某,向其表明身份后,告知其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要求其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张某某没有配合民警的要求,而是跟民警玩起了“失踪”。10月25日至29日,民警先后三次打电话给张某某,但张某某的手机就再也打不通了。
拒不配合 落地核查
10月29日,专班民警再次打电话给张某某,张某某仍然拒绝接听电话,民警立即决定对张某某“落地核查”。下午15时许,专班民警一行三人根据张某某的住址信息,在南环路某小区张某某的租房处找到了其本人。民警向张某某出示了监控抓拍照片,张某某确认照片上未戴头盔驾驶摩托车的这个人就是其本人,并对其无证驾驶、车辆超检、未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均予以承认。民警对张某某拍摄了“人车合一照”,随即将其带至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了解政策 悔不当初
在兴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法制中队办案大厅,办案民警对张某某的身份信息和违法行为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向其告知了相关政策和拘留5日的处理决定。当张某某得知,对于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的违法嫌疑人,可以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后,张某某懊恼不已,他不停地向民警重复说道:“早知道,我就主动过来了,没想到你们还真的会上门来找我”。
来源:黔西南公安 作者:殷珩骞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