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一餐馆女老板牛肉汤里掺“大烟果”,被判刑!
牛肉粉,羊肉粉,牛羊肉系列火锅,是咱们兴义人餐桌上的一道美味佳肴。
可有些饭馆、摊位的经营者竟在汤里做手脚,赚取黑心钱。
近日,兴义市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这究竟是怎么会事呢,小编带你往下看……
据了解,55岁的杨某某在兴义市某乡镇街上经营一家牛肉馆,为了招揽更多客人,杨某某动起了歪脑筋,竟将“大烟果”掺入牛肉汤内售卖。
杨某某明知“大烟果”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材料。
(庭审现场)
2020年9月28日,杨某某店里的顾客络绎不绝。当天下午,相关职能部门在例行检查时,对她售卖的汤料进行了查验,经抽样送检后查出牛肉汤中含有“帝巴因、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等非食用有毒、有害物质。
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法庭上
“我知道‘大烟果’是禁止添加在食物中的,但我以为危害不大。当天,只赚了几十块钱,就被有关部门查获了。”法庭上被告人杨某某如实供述。
“你做生意是为了赚钱,而不是害人。你为了一己私利不顾他人健康,无视法律规定,在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犯罪,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法官当庭进行训诫。
(庭审现场)
“我错了,我不该动这样的歪脑筋。”被告杨某某表示认罪认罚。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在制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经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当庭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我一定好好改过,重新做人。”被告人杨某某服从判决,表示不上诉。
【链接】
罂粟壳俗称“大烟果”,罂粟壳中含有吗啡、可待因、罂粟碱等生物碱类物质,长期食用会对人的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引起慢性中毒,也容易使人成瘾。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在食品或烹饪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末。
健康人生 绿色无毒
强国复兴有我
共筑禁毒长城
来源:兴义市人民法院 撰写:李佳伲 陆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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