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一网民造谣被行政拘留
近年来
随着各大社交平台、短视频的流行
部分网民为吸引关注,增加流量
有意从他人的账号内下载视频
并将视频篡改后发布在自己的账号内
11月30日,一则《新冠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在抖音平台引发热议。新冠疫苗接种异常竟然能领到巨额赔偿?? 假的!
据悉,兴义市网民黄某强刷抖音时,看到一则由陕西某地发布的一篇《关于印发陕西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的通知》信息后,黄某强便将该信息标题篡改成《新冠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并私自添加分级标准赔偿金额,后将视频发布在自己的抖音账号内,视频浏览量高达39.7万人次。
由于黄某强的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12月1日,兴义市公安局依法对黄某强处予八日行政拘留。
谣言亦是病毒!
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网警提醒
造谣有哪些危害?
刑事责任
《刑法》第291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政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来源:金州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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