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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黄草街道办事处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

2024年07月06日 11:55:57来源:兴义市黄草街道办事处 作者:

黄草街道办事处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

  根据《黄草街道办事处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案》,现将黄草街道办事处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小学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根据街道办事处“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全面掌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积极挖潜扩容、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划片、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招生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各小学要科学制订招生方案,提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和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规范舆情监测和处置,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窗口,负责做好政策解读、信访维稳、资格审查、划片指引,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坚持房产周期认定原则。配套小学的商住小区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以及截至8月31日变更时间满六年的,产权所有人及其子女入学,纳入配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

  学校要严格审核新生入学资格,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时,按规定向学校提供合法有效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一)入学年龄

  一年级新生入学须年满 6 周岁,即 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26日。

  (三)信息采集点设置

  各小学须在校内设置信息采集点,采集点编号由街道办事处统一下发。各信息采集点设招生政策咨询窗口、入学资料查验窗口、入学信息采集窗口。

  (四)招生对象

  具有黄草街道办事处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黄草辖区有效居住证(卡体)的随迁子女。

  (五)招生办法

  1.划片招生入学。符合划片招生对象的,经服务学校审核后,由片区服务学校直接录取,划片招生对象如下: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黄草街道办事处户籍,且与独立住宅产权(不含商住小区、集体住宅小区等不具有独立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地址一致的,按照学校服务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2)配套小学的商住小区产权所有人及其子女入学。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以及截至8月31日产权变更时间满6年的,纳入配建小学招生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3)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入学。按照应读尽读原则,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入学纳入指定学校服务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2.统筹调剂入学。各小学要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设置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点,现场核实及完善申请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视情况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携带材料补充或进行现场确认。符合统筹调剂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由街道办事处按照“缺位补员、统筹调剂”招生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1)未配套小学的商住小区适龄儿童入学。产权所有人及子女户籍已迁入本址的适龄儿童入学,由各小学按照招生服务范围登记,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统筹原则调剂安排。(户口迁入黄草辖区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0日止)

  (2)寄搭、集体、空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对“户房分离”的寄搭、集体、空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为入学依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黄草辖区的,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统筹原则调剂安排。

  (3)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卡体)为主要依据,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黄草辖区的有效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住房材料、法定监护关系材料,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统筹原则调剂安排。

  各小学在登记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需根据街道办事处统筹调剂要求解决辖区内其他小学符合招生政策但因学位已满未招完的适龄儿童入学。

  (六)关爱特殊群体

  1.特殊群体政策保障。具备生活自理能力,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学校服务范围,采取随班就读方式,实行划片招生;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小学根据服务片区采取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政策性教育保障和对象子女入学由市教育局按照“兴市教育〔2024〕13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各小学根据市教育局名额分配及名单完成招生。

  (七)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1.兴义市红星路小学(一小)

  场坝街,大坝子,老城街(以一中大门南段为界,单号47号〈含47号〉以内,双号68号以内〈含68号〉),盘江社区(原建设村)一、八、九组,市府南路,豆芽街,市府路,荷花塘巷,铁匠街,东风路3号-16号(原市工会-杨柳街路口),苏州街,邓家巷,花家巷,螺丝湾,老城东路。

  2.兴义市云南路小学(二小)

  云南路、幸福路139号以内〈含139号〉、柯沙路、新时代花园A 区、B 区、C 区。盘江路(单号:1号-43 号,双号:2号-至 14 号)、和平街、盘江社区(原建设村)二组,建设社区(原建设村)三、四、五、六、七组,南环西路(坪东东路-大顺加油站)、四中路(崇文街)、云科路、米厂路(银仓路)。

  3.兴义市盘江路小学(三小)

  盘江路(单号45 号、双号16号以上)、兴源街、笔山路、文科路、观音路、七星路、建设路26号以内(含26号)、富民路(单号:5号以内〈含5号〉,双号:26号以内〈含26号〉)、红旗村、建设北路(兴源社区,以麦子丫口气象台路口为界)、南环中路57号-139号, 南环中路2号-144号(大顺加油站对面),南环中路一、二、三巷。

  4.兴义市向阳路小学(四小)

  向阳路、盘江东路、稻子巷、土城东门、沙井南路、遵义路、英雄路(原园陵路)、向阳路三巷(向阳社区,以麦子丫口气象台路口为界)、沙井街(双号,即州体育公园一侧,持黄草户籍)。

  5.兴义市笔山小学(五小)

  沙井北路、宣化街、川祖街、湖南路、红星社区(1-4组,户口簿上直接体现到路段)、胜利社区一组、东风路(杨柳街路口-三月桥路口)、杨柳街、沙井街(单号,即原州教育局一侧,持黄草户籍)。

  6.兴义市延安路小学(六小)

  老城街(一中大门为界,单号49号以后〈含49号〉,双号70号以后〈含70号〉,包括水井观)、胜利社区(一组除外)、北门社区(1-5组,其中5组体现路段号)、田坝街、三月桥、延安路、市府北路、市府路一巷、二巷、栖霞路(一中后门路口往六小方向)。

  (八)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在招生入学方案中体现并向社会公示。

  2.报名注册时间统一按照贵州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3.各小学招生登记、入学资格认定、报名注册时间请严格按照“兴市教育〔2024〕13号”文件执行,凡不按照规定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4.各学校应在登记前5天发布招生公告,载明服务范围、招生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5.各小学须于7月10日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报送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电子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未尽事宜,由学校结合补充完善。

  三、小学六年级整班移交工作

  按“兴市教育〔2024〕13号”文件精神,按照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原则,实施整班移交。

  各小学须于8月7日前完成整班移交对象实际就读学校信息核查,并将整班移交花名册信息核查表返回黄草教育总支汇总报市教育局备案。

  请各小学注意与相关中学和教育总支做好工作对接。

来源:兴义市黄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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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黄草街道办事处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

兴义市黄草街道办事处 | 2024年07月06日 11:55:57 | 

黄草街道办事处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公告

  根据《黄草街道办事处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案》,现将黄草街道办事处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小学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根据街道办事处“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目标要求,全面掌握服务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积极挖潜扩容、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

  (二)坚持免试就近原则。按照“人户一致、就近划片、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招生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各小学要科学制订招生方案,提前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和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规范舆情监测和处置,设立招生政策咨询窗口,负责做好政策解读、信访维稳、资格审查、划片指引,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四)坚持房产周期认定原则。配套小学的商住小区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以及截至8月31日变更时间满六年的,产权所有人及其子女入学,纳入配建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

  学校要严格审核新生入学资格,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核时,按规定向学校提供合法有效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一)入学年龄

  一年级新生入学须年满 6 周岁,即 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时间

  2024年7月22日至26日。

  (三)信息采集点设置

  各小学须在校内设置信息采集点,采集点编号由街道办事处统一下发。各信息采集点设招生政策咨询窗口、入学资料查验窗口、入学信息采集窗口。

  (四)招生对象

  具有黄草街道办事处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黄草辖区有效居住证(卡体)的随迁子女。

  (五)招生办法

  1.划片招生入学。符合划片招生对象的,经服务学校审核后,由片区服务学校直接录取,划片招生对象如下:

  (1)常住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黄草街道办事处户籍,且与独立住宅产权(不含商住小区、集体住宅小区等不具有独立土地使用权的房屋)地址一致的,按照学校服务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2)配套小学的商住小区产权所有人及其子女入学。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以及截至8月31日产权变更时间满6年的,纳入配建小学招生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3)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入学。按照应读尽读原则,易地扶贫搬迁子女入学纳入指定学校服务范围,实行划片招生。

  2.统筹调剂入学。各小学要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设置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点,现场核实及完善申请人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视情况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携带材料补充或进行现场确认。符合统筹调剂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由街道办事处按照“缺位补员、统筹调剂”招生原则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1)未配套小学的商住小区适龄儿童入学。产权所有人及子女户籍已迁入本址的适龄儿童入学,由各小学按照招生服务范围登记,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统筹原则调剂安排。(户口迁入黄草辖区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10日止)

  (2)寄搭、集体、空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对“户房分离”的寄搭、集体、空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地为入学依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在黄草辖区的,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统筹原则调剂安排。

  (3)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卡体)为主要依据,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原则,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黄草辖区的有效居住证、社保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住房材料、法定监护关系材料,由街道办事处结合学位空缺情况,按照统筹原则调剂安排。

  各小学在登记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需根据街道办事处统筹调剂要求解决辖区内其他小学符合招生政策但因学位已满未招完的适龄儿童入学。

  (六)关爱特殊群体

  1.特殊群体政策保障。具备生活自理能力,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学校服务范围,采取随班就读方式,实行划片招生;不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小学根据服务片区采取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政策性教育保障和对象子女入学由市教育局按照“兴市教育〔2024〕13号”文件精神统筹安排,各小学根据市教育局名额分配及名单完成招生。

  (七)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

  1.兴义市红星路小学(一小)

  场坝街,大坝子,老城街(以一中大门南段为界,单号47号〈含47号〉以内,双号68号以内〈含68号〉),盘江社区(原建设村)一、八、九组,市府南路,豆芽街,市府路,荷花塘巷,铁匠街,东风路3号-16号(原市工会-杨柳街路口),苏州街,邓家巷,花家巷,螺丝湾,老城东路。

  2.兴义市云南路小学(二小)

  云南路、幸福路139号以内〈含139号〉、柯沙路、新时代花园A 区、B 区、C 区。盘江路(单号:1号-43 号,双号:2号-至 14 号)、和平街、盘江社区(原建设村)二组,建设社区(原建设村)三、四、五、六、七组,南环西路(坪东东路-大顺加油站)、四中路(崇文街)、云科路、米厂路(银仓路)。

  3.兴义市盘江路小学(三小)

  盘江路(单号45 号、双号16号以上)、兴源街、笔山路、文科路、观音路、七星路、建设路26号以内(含26号)、富民路(单号:5号以内〈含5号〉,双号:26号以内〈含26号〉)、红旗村、建设北路(兴源社区,以麦子丫口气象台路口为界)、南环中路57号-139号, 南环中路2号-144号(大顺加油站对面),南环中路一、二、三巷。

  4.兴义市向阳路小学(四小)

  向阳路、盘江东路、稻子巷、土城东门、沙井南路、遵义路、英雄路(原园陵路)、向阳路三巷(向阳社区,以麦子丫口气象台路口为界)、沙井街(双号,即州体育公园一侧,持黄草户籍)。

  5.兴义市笔山小学(五小)

  沙井北路、宣化街、川祖街、湖南路、红星社区(1-4组,户口簿上直接体现到路段)、胜利社区一组、东风路(杨柳街路口-三月桥路口)、杨柳街、沙井街(单号,即原州教育局一侧,持黄草户籍)。

  6.兴义市延安路小学(六小)

  老城街(一中大门为界,单号49号以后〈含49号〉,双号70号以后〈含70号〉,包括水井观)、胜利社区(一组除外)、北门社区(1-5组,其中5组体现路段号)、田坝街、三月桥、延安路、市府北路、市府路一巷、二巷、栖霞路(一中后门路口往六小方向)。

  (八)登记办法

  1.登记办法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在招生入学方案中体现并向社会公示。

  2.报名注册时间统一按照贵州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3.各小学招生登记、入学资格认定、报名注册时间请严格按照“兴市教育〔2024〕13号”文件执行,凡不按照规定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处理。

  4.各学校应在登记前5天发布招生公告,载明服务范围、招生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

  5.各小学须于7月10日前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报送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电子档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未尽事宜,由学校结合补充完善。

  三、小学六年级整班移交工作

  按“兴市教育〔2024〕13号”文件精神,按照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原则,实施整班移交。

  各小学须于8月7日前完成整班移交对象实际就读学校信息核查,并将整班移交花名册信息核查表返回黄草教育总支汇总报市教育局备案。

  请各小学注意与相关中学和教育总支做好工作对接。

来源:兴义市黄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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