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义龙4名优抚对象死亡后,仍在发放优抚金……
“由于我管理失职,造成优抚对象死亡后继续发放优抚金,我感到无比愧疚。”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义龙新区郑屯镇民政办原负责人陈某懊悔不已。
关于陈某的懊悔,还得从2017年的一次排查说起。
2017年5月,义龙新区郑屯镇开展优抚金发放情况排查,在排查中发现该镇存在优抚对象死亡后仍继续发放优抚金的问题线索。
“优抚对象死亡后仍继续发放抚恤金,这其中必定有人存在失职,我们必须从快从严处理。“发现这一问题线索后,郑屯镇纪委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果不其然,在调查核实中,调查组发现郑屯镇民政办原负责人陈某存在相关违纪问题。
经查,陈某担任郑屯镇民政办负责人期间,未按相关规定要求各村上报所辖区域内优抚对象的死亡信息,也未对优抚对象死亡情况开展核查,导致在2012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郑屯镇辖区内有4名优抚对象在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优抚金,涉及金额共计59760.7元。
“由于我责任意识不强,监管不力,导致优抚对象死亡后继续发放优抚金,造成国家资金流失。”在向组织提交的检讨中,陈某作了深刻反省,“感谢组织对我的批评教育,让我充分认识到自己失职带来的严重后果......我愿意接收组织的处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责任心,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审查期间,陈某能够认识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如实交代其违纪问题。2018年1月,陈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超发的优抚金,由郑屯镇政府追缴后上交国库。
“作为一名乡镇民政办负责人,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广大人民群众。在负责民生资金发放工作时,一定要严格资金发放程序,认真做好每项工作,把好每道关,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民生政策落到实处。”镇纪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下一步,镇纪委将继续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专项治理力度,聚焦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做到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义龙新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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