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新区万屯镇财政分局负责人何朝富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日前,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万屯镇财政分局负责人何朝富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何朝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何朝富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鉴于何朝富在新区财政、国企系统“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窗口期”内主动投案,对其违法问题供认不讳;主动交代了其他违法问题,认错悔错态度诚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关于在监督执纪工作中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经义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党工委批准,决定给予何朝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来源:义龙新区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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