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龙新区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义龙新区按照“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动态管理、应退则退”的原则,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2022年,义龙新区农村低保标准由去年4332元提高到今年年人均4608元,城市低保标准由去年月人均675元提高到685元,切实发挥城乡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用,稳定增加城乡低保家庭收入。
义龙新区按照“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原则,遵循“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方略,把城乡困难群众纳入“困有所助”工程,按照“横到边、纵到底”的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调查走访核查,做到“核查范围、核查内容、核查力量、核查责任”四到位,对经核查家庭人均收入确实已超过低保标准且不符合低保渐退政策,或超过救助缓退期的低保对象,按照动态管理要求退出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全面杜绝“漏保、错保”现象发生。
义龙新区低保分类施保遵循“不累加”和“就高”的原则,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按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206元,其他城市低保对象特殊困难人员,按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15%增发补助金每人每月103元;农村低保对象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老年残疾人,按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每人每月115元,其他农村低保对象特殊困难人员,按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20%增发补助金每人每月77元;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非重度残疾人,按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吴古昌)
责编: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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