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相法庭为残障当事人提供诉讼无障碍司法服务。
亮点黔西南讯 2011年12月19日,黔西南州贞丰县人民法院者相法庭到北盘江打章村巡回就地审理了一起残障当事人离婚案件。
者相法庭法官在审查向某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了解到当事人向某的丈夫陈某是一位盲人,行动极为不便,且生活无自理能力的情况后,切实履行好“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前往位于打章村的诉讼当事人家中巡回就地审理案件。经法官耐心的对当事人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情绪稳定地妥善处理了诉讼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目的。
者相人民法庭自今年7月份挂牌成立以来,已有2名盲、聋、哑等残障诉讼当事人接受了法庭提供的诉讼无障碍司法服务,确保了残障诉讼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和受尊重”的官司。 (蒙跃实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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