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用“双语”化纠纷
近日,晴隆县人民法院法官运用汉语和布依语成功调解了一起矛盾突出的遗赠赡养纠纷案,经过法官们5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和共同努力,原、被告双方终于化解矛盾,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并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有效推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杨玉花与丈夫白应学在女儿出嫁后,与其侄即被告白正习、白正松等四兄弟签订了一份遗赠赡养协议,约定被告白正习、白正松等四兄弟负责原告杨玉花及白应学的生养死葬,原告杨玉花与白应学死后遗产归被告四兄弟所有。2003年白应学死亡后,杨玉花又于2007年与被告白正习、白正松等四兄弟签订了一份遗赠赡养协议,约定原告杨玉花的生活由被告四兄弟负责,其搬迁移民费由四兄弟安排。后因光照电站建设,原、被告均分别搬迁到六枝、花贡镇五里牌等处居住。在此期间,原告共获得的移民补偿款近十万元由被告白正习等四兄弟领取并保管。2010年,原告杨玉花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与四被告签订的遗赠赡养协议,并要求四被告返还99839元移民款。
晴隆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接到此案后,主办法官经过认真审查,发现原、被告之间属近亲属,有调解基础,于是对该案先行调解。在调解中,由于原、被告双方情绪比较激动,不断相互指责,矛盾一度激化,造成调解工作几次被打断,立案庭法官罗文元在知道由于原、被告双方都是布依族,听不懂汉语后,便主动用布依语担当翻译,并充分发挥其了解布依族习俗的优势,积极参与调解。经过各庭室法官们的共同努力,终于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解除遗赠赡养协议,被告返还原告移民补偿款99839元,原告补偿被告人民币49839元。
至此,案件的成功调解为此案画上了圆满句号。(姚鳕 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