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在黔西南州贞丰县,一实习期未满的女子,因在实习期内故意遮挡号牌,被交警查处,驾驶证被注销。
当日17点10分,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在监控巡查中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停在县城新丰路交通局上行路段,其车辆后车牌用两张纸巾遮住,违停于路旁且长时间停靠未开走,值班人员随即就此情况进行了记录,并通知街面巡逻队员前往查看。随后,外勤交警在永丰大道供电大楼处将该车拦截,并带至交警大队进一步核实、调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承认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事实。经查,驾驶员马某当时到附近幼儿园接孩子,由于在该路段已经被处罚过多次,于是马某自作聪明用车上的纸巾将车辆号牌遮住,心存侥幸想以此举躲避监控违停抓拍,谁知才一会时间就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驾驶员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告知其故意遮挡号牌属于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莫心存侥幸、自作聪明触犯法规,并通知驾驶员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民警依法对该驾驶人处于罚款100元、扣12分的处罚。由于马某的驾驶证是实习期内故意遮挡号牌,所以驾驶证将被注销。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请驾驶员守法出行,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切莫心存侥幸,故意遮挡车辆号牌逃避监控抓拍,此举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罗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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