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3名村干部因违纪违法被党纪处分和通报批评
贞丰县3名村干部被处理 | 基层“拍蝇”进行时
日前,贞丰县3名村干部因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处分和通报批评处理。
1.贞丰县沙坪镇里怀村村委会主任韦某国案
韦某国任里怀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将低保对象和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韦某某死亡信息上报到镇社会事务办办理注销手续,导致韦某某于2017年7月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农村低保金和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至2018年1月、2017年12月,造成国家惠民资金损失。2019年11月,韦某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贞丰县沙坪镇尼罗村原党支部书记罗某林案
罗某林任尼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未及时将低保对象韦某某死亡信息上报到镇社会事务办办理注销手续,导致韦某某于2017年8月死亡后其家属继续领取低保金至2018年5月,造成国家低保金损失。2019年5月,罗某林与王某等6人在家中轮换打10元、20元且“挂”50元的捉鸡麻将,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并被行政拘留4天。2019年11月,罗某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贞丰县小屯镇尾洒村人口主任李某艳案
2018年11月,李某艳收取尾洒村猫猫洞组蔡某某等4人的医疗保险参保费和养老保险金共计1100元后,未及时存入镇社保所指定账户,而是将资金用于个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导致蔡某某到医院看病时不能报销。2019年11月,李某艳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贞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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