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推行“提级监督” 集体约谈8名基层干部
“我们的村活动室租给别人用,但村和社区合并后,现在的社区干部4年都没有收租金,集体资产闲置,没有人管理……”不久前,贞丰县委巡察组对“提级监督”试点社区——珉谷街道旗洋社区开展专项巡察时,社区群众向巡察干部反映了这一问题。
初步核查属实后,巡察组立即将该问题线索反馈至贞丰县纪委监委。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提级办理,对这一问题线索展开调查。
经调查发现,2017年,珉谷街道塔山村与旗洋社区合并时,村干部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存在疏漏,导致原塔山村活动室出租4年但一直没有收取租金。于是,县纪委监委督促旗洋社区“两委”及时整改,挽回了集体经济损失共8000元。
同时,县纪委监委对旗洋社区“两委”班子8人进行集体约谈,要求社区“两委”明确专人对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查,依纪依规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将整改工作落细落实。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谢谢你们帮我们社区挽回了损失!”召开旗洋社区现场反馈会后,参会群众激动不已,“旗洋社区纳入‘提级监督’试点社区后,我们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反映了社区存在的问题,没想到你们真的提级办理,这么快就有了结果。”
截至目前,贞丰县共对4个试点村(社区)开展“提级监督”,现已发现问题4个、督促整改4个,督促办结问题线索3个,约谈8人。(贞丰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