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牢固树立节约优先理念入选国家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月9日,自然资源部认定了258个县(市)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黔西南州贞丰县被认定为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节约集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自然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创建活动于2022年9月启动,根据规定经县级申请、省级推荐、资格审查、部组织专家评审推优以及向社会公示后认定,最终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258个,我州贞丰县入选为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
获评示范县(市)在示范周期内,将享受优先列入试点、优先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优先盘活利用城镇低效用地支持政策、在生态修复治理等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给予的优先支持。
近年来,贞丰县高度重视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大力推动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转变,不断完善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新机制,聚焦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中挖掘更多的价值,充分挖掘存量潜力。通过挖掘存量土地实现“生地”,盘活闲置土地实现“增地”、吸引优质企业参与旧城改造实现“换地”,成功打出一套“生地”、“增地”、“换地”组合拳,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和空间的合理布局。
来源: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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