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丰县全面完成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
按照《贞丰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巩固提升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12月10日,贞丰县水务局组织对贞丰县第三批县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开展验收工作,县烟草公司、县人民医院等15家单位顺利通过验收。至此,贞丰县县级党政机关和县直事业单位全面建成节水型单位,超过《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黔西南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到2022年,县直机关及50%以上的县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的要求。
下一步,贞丰县将继续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认真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督促各单位按要求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采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培养节水优先的意识,树立自觉节水的社会风尚,力争2023年创建一批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
(李文俊)
责编: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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