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黔西南讯 黔西南州两级法院牢固树立为民司法意识,紧紧把握排除民忧、解决民难、实现民利这一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五个方向着力,推行司法为民具体措施,把便民利民落到法院工作各个环节,取得显著成效。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高度重视民生案件审理。公平、公正及时审理民生有关案件,依法平等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08年来共审结涉及困难企业职工、农民工、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贫弱群体案2976件,为当事人追讨费用、赔偿、报酬3033.6万元。此外,还审结了告人数多、涉及罪名多、作案次数多,社会反响强烈、备受群众关注的望谟“上院帮”49人、王龙刚等41人、王齐平等29人一系列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严审涉及民生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处理了省招商局原副局长吴为民、兴义市原副市长赵明富等一批职务犯罪分子;依法对在中缅边境购进1105克海洛因,欲运回安徽省贩卖的王守华,从云南省瑞丽市购进88.5克海洛因到浙江省贩卖的王只勇,从中缅边境购进1742.5克海洛因到广东省贩卖的阿车等一批毒品犯罪分子执行死刑,有效维护社会秩序。
二是能动调解维护社会和谐。健全激励考核、支持与指导人民调解机制以及院长、庭长、主审法官全员参与和立案、庭前、庭中、庭后贯穿全程的立体调解网络。有效运用诉讼调解、和解、协调等和谐司法手段到各项诉讼工作和环节中。2009年,民事一审调撤率69%,分别高于全省、全国0.8和3.1个百分点。今年上半年,全州民事一审调撤率为76.63%,同期又上升7.86个百分点,创近年来同期调解率最高值; 2008年来,调结刑附民案201件,兑现赔偿金359.6万元,切实维护刑事受害人合法权益;协调处理行政案件102件,行政协调率为25.3%,进一步促进“官民”和谐。
三是拓展全方位诉讼便民渠道。加强诉讼指导,认真落实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建立立案信访大厅,加强立案文明窗口建设,推行预约立案和接访;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巡回审判为重点、村组联系点为依托、司法联络员为支撑的便民诉讼网络;加大定期接待、巡回审判和带案下访力度,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全面推行司法联络员制度,对全州814名司法联络员开展培训,完善覆盖乡镇、村、组的司法为民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在非法庭所在地的乡镇80余个诉讼便民联系点作用,为群众提供纠纷化解不出村组、乡镇的便捷诉讼服务。
四是加大对贫弱群体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2008年来,共减、缓、免交诉讼费747件60.73万元;健全落实执行救助金制度,及时对执行特困主体及时启动执行救助。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发放执行救助金43.14万元。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和适用简易程序案,实行减半收费,2009年以来,全州共减半退费382.2万元,其中,中院退费162.5万元。
五是认真开展各项便民利民活动。深入乡镇、校园及社区开展法制宣传百余次;到扶贫点、敬老院、贫困村寨小学开展帮扶慰问活动;积极开展党建扶贫、慈善捐助活动,捐款捐物30.98万元。真正做到使司法为民落实到法院工作方方面面。
(陆金凤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