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西南州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对居住在喀斯特深石山区的33.85万群众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为确保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探索实施了新市民计划,构建“1+13”政策体系,着力做好建设管理、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4篇创新文章,推进15项重点改革,促成33.12万人搬迁进城找工作,182209人入住新居,摆脱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困境,实现了农民变市民的华丽转身。
做好新居建管新文章。一是建立规划建设“三合一”联合审查制度。制定《黔西南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居住区暨绿色小镇规划设计技术导则》,将州城乡综合规划审查委员会成员、州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居住区建设规划审核领导小组成员和州绿色小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起来,对全州报审的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居住区项目进行“三合一”联合审查,使新区建设规划更加科学合理。二是建立新居住区建设用地制度。用好用活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搬迁群众安置后一年的过渡期内及时拆除旧房,利用增减挂钩政策,统筹抓好用地指标调配,搬出地政府负责拆除建设用地的土地整治工作获取用地指标,并按每搬出10000人调剂100亩的增减挂钩用地指标转为搬入地建设用地指标。三是建立新居住区专项维修基金制度。目前,已有33个新居住区建立了专项维修基金。四是建立新市民住房公积金制度。自2018年3月1日起,正式将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对新市民中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个人信用良好,自愿承诺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用人单位与新市民签订劳动合同在6个月以上的,由用人单位到所在管理部门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自主创业或从事自由职业的新市民按自愿原则以个人名义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目前,已纳入公积金缴纳2.04万人。
做好产业发展新文章。一是实施“农调扶贫险”。以平均每亩2000元收入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以“州级财政30%、县(市、新区)财政60%、企业或农户自缴10%”的参保比例,筹措参保资金4000万余元,建立起以政府、企业(农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目前,共完成特色产业自然灾害保险28.69万亩、价格指数保险29.18万亩,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应保尽保”,其他农户达到“愿保尽保”,全面构筑产业抵御自然灾害、价格波动的保险屏障。二是建立林地占补平衡制度。组建贵州森泰林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对全州易地扶贫搬迁林业资源进行有效盘活。三是构建文化扶贫工作机制。在新居住区实施“九个一”工程,即设置一个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一个室外文体活动场所、建设一个民族文化纪念馆、配备一套广电系统、组建一支以上文体活动队伍、扶贫开发一批文化创意产品、建设一个公共旅游厕所、建设一个文化旅游商品购物点、培养一批非遗传承人。同时,开办新市民新时代讲习所,开展感恩教育,建设乡愁馆、感恩堂等,传承民族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目前,全州设置文化服务中心20个、建设室外文体活动场所15个、建设民族文化纪念馆12个、组建文体活动队伍53支等。
做好民生保障新文章。一是试行“农低保”转“城低保”制度。在晴隆县三宝乡、册亨县百口乡、望谟县麻山乡的整乡易地扶贫搬迁居住区开展试点,共涉及2010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9516人。对原已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由新居住区民政部门进行资格确认后,严格按政策规定,在30个工作日内,将其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原来在搬出地按政策标准没有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低于新居住区的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只要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也严格按政策规定,全部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纳入城低保后,每个对象年收入由原来的3889元增加到7020元。目前,已办理“农低保”转“城低保”2978人。二是构建新市民就业保障工作机制。为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问题,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目标,我州积极整合资源,统筹推进,探索建立新市民就业保障机制。在规划建设的36个新市民居住区,同步建立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以户为单位建立新市民就业创业服务卡,努力做到新市民办理相关业务“最多跑一次”。实施全员培训,保证每户至少1人以上熟练掌握1门实用技能。加大自主创业扶持,自主创业人员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3500元创业补贴,300元/月场租补贴等。三是构建教育扶贫工作机制。在新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小学、中学,学生在原居住地享受的各项政策不变,坚持做到政策资金“钱随人走”、教师编制“编随事走”,确保搬迁群众适龄子女不因搬迁而失学。目前,全州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个,可容纳学生900人;配套寄宿制学校建设22个,满足新市民子女4400人寄宿需求;资助新市民贫困子女10497人,发放资金1280.8万元。四是构建健康扶贫工作机制。全州规划建设的36个新市民居住区,均标准化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州内三甲医院、县级医院资源,为新市民开展远程诊疗服务。配置“家庭医生一体化服务包”,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慢性病患者签约管理服务。设置“一站式”办公场所,让新市民在一个窗口完成所有医疗费用报销等各项手续等
做好社会管理新文章。一是建立新市民居住证制度。实行户籍和居住证并行,按照自愿原则,对搬迁后自愿将户口迁入安置地并转为城镇户口的,及时为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暂不愿意将户口迁移至安置地的搬迁群众,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建档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州内和原住居民同等享有城镇公共就业、教育、就医等权益和公共服务。目前,已办理新市民居住证12.7万个。二是实施新市民安居险。政府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向商业保险机构为新市民购买安居险,保费由州、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目前,共为14.15万人购买了安居险,匹配保费283万元。三是构建新居住区社会治理工作机制。根据新居住区搬迁群众人数、地域现状,按照一定标准体系,规划建设新居住区警务室。构建“135”安防系统格局,即搭建一个风险感知平台,布建居住区出入口及周界、公共区域、小区单元楼三道防线,实现人口管理、风险预警、服务民生、安全布控、信息采集五大功能。四是创建新居住区党建新模式。在搬迁人口2万人左右的居住区,设置党工委、管委会,由县党委、政府派驻,党工委书记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其他居住区设立党总支、党支部和居委会。同步设立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社会组织。目前,已成立新市民居住区党工委、管委会1个,社区基层党组织48个,社区自治组织29个。(来源:黔西南日报 州委改革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