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4万贫困人口获医疗保障综合救助
今年1月至9月,黔西南州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全州4.07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医疗保障综合救助,住院医疗总费用21778.58万元,统筹报销16694.71万元,大病报销759.24万元,医疗救助1289.56万元,政府补助1254.27万元,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91.82%,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助力脱贫攻坚。
今年以来,黔西南州依据《贵州省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制定《黔西南州医疗保障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将医保扶贫保障对象参保资助资金归口医疗救助渠道,特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给予定额资助。全州共有208所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46所、民营医疗机构62所)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重症精神病等4种慢性病均实施健康管理,今年4种慢性病健康管理人数分别为26618人、8538人、957人、4850人,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实行统一办理,推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医保扶贫保障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结账单“一单清”等便民措施。
(吴古昌)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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