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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四举措”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

2019年10月18日 09:14:17来源:亮点黔西南 作者:李杰

  为开展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给力全州脱贫攻坚工作,黔西南州采取“四落实”抓实全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

  落实贫困人口全员参保。截止到目前,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3794人,已参保740268人,另有3481人视同参保(异地参保、参军、就学、服刑等),实际参保率为100%,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对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参保的个人部分,由卫健部门全额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对象,由民政部门分别按不同类别予以资助。

  落实综合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保障,截止目前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受益157864人次(含门诊),住院医疗总费用79503.14万元,统筹报销62127.2万元,大病报销3305.53万元,医疗救助7251.73万元。

  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全州共有208所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46所、民营医疗机构62所)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落实出院结账单“一单清”。截止到目前,全州共有8737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报。

  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常态化管理。要求全州卫生健康部门和医保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治理分解住院、分解检查项目、分解项目收费、巧立名目收费、住院期间分解门诊收费等违规和滥检查、乱用药、过度医疗、大量使用自费药品、自费项目等行为。

  (李杰)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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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四举措”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

亮点黔西南 | 2019年10月18日 09:14:17 | 李杰

  为开展好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给力全州脱贫攻坚工作,黔西南州采取“四落实”抓实全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

  落实贫困人口全员参保。截止到目前,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3794人,已参保740268人,另有3481人视同参保(异地参保、参军、就学、服刑等),实际参保率为100%,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资助参保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每人10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对农村计生“两户”家庭成员参保的个人部分,由卫健部门全额资助;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民政对象,由民政部门分别按不同类别予以资助。

  落实综合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保障,截止目前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政策受益157864人次(含门诊),住院医疗总费用79503.14万元,统筹报销62127.2万元,大病报销3305.53万元,医疗救助7251.73万元。

  落实便民惠民措施。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全州共有208所医疗机构(其中公立医疗机构146所、民营医疗机构62所)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落实出院结账单“一单清”。截止到目前,全州共有87379人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报。

  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常态化管理。要求全州卫生健康部门和医保部门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严格治理分解住院、分解检查项目、分解项目收费、巧立名目收费、住院期间分解门诊收费等违规和滥检查、乱用药、过度医疗、大量使用自费药品、自费项目等行为。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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