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自12月7日起,进一步优化黔西南州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州“一场三站”、公路防疫服务点等入州关口继续保留,按照“自愿、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继续为入州人员提供“入州即检”愿检尽检服务。
二、乘坐公交、出租车等县(市)内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餐饮机构等生活服务类公共场所以及公园景区、小区,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各零售药店在售卖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等“四类”药品时,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进行实名登记。
四、长期居家老人、居家办公和学习人员、婴幼儿等无社会面活动人员,如无外出需求,可不参加社区核酸筛查。
五、学校、医疗机构、养老院、监所等重点场所,要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持续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六、加强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尤其是60岁以上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实现“应接尽接”,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七、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个人安全出行和自我防护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味嗅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就医。
本通告自12月7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二十条优化措施执行,并根据国家、省级最新政策适时调整。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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