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提示
黔西南州2024年上半年第二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即将结束,现将现场确认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9日(工作日)
二、“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一)身份证明
户籍在黔西南州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原件;持有黔西南州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驻黔西南州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二)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上半年第二批次制发证书时间:8月5日
附:黔西南州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链接:http://www.qxn.gov.cn/zwgk/zfjg/zjyj_5135007/bmxxgkml_5135010/jsgz/202403/t20240329_84016399.html
来源:黔西南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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