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黔西南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89起
为全力维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7月6日至7日,黔西南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全国公安机关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统一行动安排,全警动员,精锐出击,重拳打击交通突出违法行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989起,其中酒驾醉驾137起,查获涉证案件18起。
统一行动期间,黔西南公安交警针对辖区道路夏季交通出行特点,加强交通违法行为多发易发时段、路段的警力部署,采取流动巡查、设点查缉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飙车“炸街”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强有力震慑。
“快快快,那边有一辆摩托车调头想跑。”7月6日22时许,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韦安红在环城路查缉时,发现一辆行驶中的摩托车正掉头往岔路口开去。最终该摩托车被路口执勤交警拦停,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黄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64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查,黄某因二次饮酒,将面临行政拘留。
望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错时勤务、接力整治、随机抽查、精准拦截等方式,设立综合查缉、巡查管控和交通整治等机动卡点,严密防范查控可疑人车物,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轰轰轰……”22时36分,刺耳的轰鸣声在贞丰县文笔隧道内响起,严重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10分钟后,飙车炸街的驾驶人杨某被贞丰交警查处。
紧抓“炸街车”行驶规律特点,贞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充分研判分析,锁定“飙车炸街”重点路段和时段,进行突击查处,严抓狠打。同时,强化多部门、多警种密切协作,全力整治非法改拼装、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大家喝酒后,一定切记不能开车……”“我们都晓得的,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23时许,兴义公安交警走进夜市摊、餐饮店等涉酒场所,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发放传单、张贴海报等方式,讲解酒驾的危害性及法律责任,呼吁广大群众敬畏法律、杜绝酒驾。同时,要求涉酒场所工作人员要当好禁酒驾“劝导员”,对饮酒人员离开时进行叮嘱。
据统计,行动期间,黔西南公安交警共设置宣防点位205个,发放宣传资料10834份,播放宣传视频740条。在全力化解各类交通风险隐患,维护交通秩序稳定的同时,以“宣传引导+教育劝导”双结合方式,强化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张琪薰)
编辑:江林 助编: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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