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3人被立案审查
安龙县3人被立案审查 | 基层“拍蝇”进行时
日前,安龙县3人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
1.安龙县财政局钱相分局副科长级干部高某金案
2017年1月,小康村县级重点示范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竣工后,高某金进行现场验收时,对现场验收工作人员要求不严,工作不认真,对填报的验收数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验收数据与实际工程量不相符,该项工程应支付工程价款186439.68元,实际支付金额为230000元,多支付了43560.32元。2019年10月,高某金被立案审查。
2.安龙县笃山镇万家店村村委会主任张某益、党员张某玉案
2007年至2010年,张某益在张某玉的带领下,与张某某、温某某等人,在未投入任何人力、设备及服务的情况下,以过路钱、堂口费、吊装费等理由敲诈开采大理石的李某某钱财4万元。从2010年至今,张某玉、张某益、温某某等人煽动组织毛坪组村民采取堵断运输道路、停止运输等方式,巧立名目以堂口费、吊装费、卫生费等理由向某石材企业敲诈所得共计68.85万元,每年敲诈所得钱财按组内121人平均分发。2015年2月,张某玉还教唆以张某先、苏某某为首的万家店村毛坪组群众,聚众围攻、辱骂笃山镇政府工作人员,损毁公私财物,严重扰乱笃山镇社会秩序。2019年10月,张某益、张某玉分别被立案审查。
(安龙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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