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小区内不减速 小轿车撞上无证摩托车
2019年11月13日08时52分,周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安龙县栖风街道办事处双龙小镇某栋路段处,与陈某驾驶的贵EKA8**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周某轻微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摩托车驾驶人周某说,11月13号,我出来买菜,和一辆白色小轿车相撞。当时我先看左边,又看右边,小轿车已经把我撞倒了,但是我受伤也不是很严重,只是有点擦伤而已。小轿车驾驶人陈某称,我于11月13日早上8点半在双龙小镇内部找出口时,在一交叉路口与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了摩托车驾驶员轻微受伤。
民警介绍, 在接到报警电话后,我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看到小轿车前保险杠整块脱落压在摩托车上雾灯散落在地上,摩托车驾驶员有轻微擦伤。通过现场勘查和询问,在本次道路交通事故中,周某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行经交叉路口时未保持安全车速;陈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没有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周某和陈某负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
黔西南交警提示: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道路,在进入路口前应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驾驶机动车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文明礼让。
(薛松贤)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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