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民警王登用:继承烈士哥哥遗志 奋力笃行警徽熠熠
【人物简介】1999年12月6日13时许,安龙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民警王登进在兴仁县与安龙县交界的龙头大山上的母龙山水沟里现场捉拿杀牛犯罪嫌疑人时被歹徒用剔剥牛肉的尖刀刺中他的右腹部后乘机逃跑,王登进用手捂住流血不止的伤口,忍痛翻身继续追赶20余米,终因体力不支倒在水沟中,当天17时许,王登进终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牺牲,年仅22岁。2000年4月29日,王登进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2005年6月30日,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革命烈士、安龙民警王登进
哥哥,你在那边还好吗?自从你走后,我继续从事你未竟的公安事业,如今一晃已有二十三个年头了。
从警以来,我先后在拘留所、刑侦、法制等部门工作,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新手成长为一个坚强的人民警察。
刚进入警队我是在拘留所工作,由于自己没有专业知识,工作十分吃力,我曾经想打退堂鼓,但是我的工作是你用生命换来的,无论怎么艰难我都要坚决扛起你的接力棒,继承你的遗志。
安龙民警王登用
我咬紧牙关,一边工作一边学习公安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我虚心地向同志们学、向业务书本学、在实践中学。虽然吃了不少苦,但我的工作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使我从面对被拘留人员不知所措,到教育他们如何重新做人,有的出所后还给我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对损坏他人财物、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因纠纷引起打架等被拘留人员,在派出所等办案部门配合下,我与同事积极组织当事人调解赔偿部分,化解双方心结,做到案结事了。在拘留所17年间,我共化解矛盾纠纷53件。
在刑侦大队期间,我参与办理刑事案件130多件,最难忘的是2003年办理常某某、王某某、韦某某等34人盗窃耕牛案。通过一个
多月侦查,共侦破案件121起。有一次带犯罪疑嫌人指认盗窃耕牛现场时,老百姓拿着铁锹就要打嫌疑人,为了保护疑嫌人,我伸手挡住了,当时虽然伤情不重,但是还是肿了几天。
在法制大队负责信访工作期间,安龙有名上访户老李多次到各级上访反映无理诉求,通过反复做其思想工作、宣传信访条例和专业解释,最终老李停访息诉。期间,我办理信访案件共40件,让信访人员诉求得到圆满解决,没有出现一件重复访,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目前,我被抽派到安龙县综治中心工作。我坚守初心使命,尽职尽责做好排查化解各类纠纷、基层社会治理、特殊重点人群“六项工程”管理、综治平安建设宣传等工作,为创建“平安安龙、法制安龙”奠定坚实的基础。
你走后,全家6口人的担子全部压在我的肩上,我一边工作一边照顾家里,各级领导也经常来慰问,父母身体也不好,前几年也相继走了。
哥哥,兄弟我决不会辜负你的期盼,我将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讲述/王登用 整理/顾吉林)
编辑: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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