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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理公告

2020年08月07日 16:10:06来源: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理公告

  2020年7月3日,根据举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兴义市木贾街道办永诚物流市场内的贵兴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场所查获标称: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立邦”牌“禁味120”竹炭5合一内墙乳胶漆30桶(15L/桶),物流公司客户签收单收货人:付鸿耀。上述物品涉嫌为违法经营商品,本局于同日依法对上述物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案发至今,经我局按照签收单上电话多次联系收货人,均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及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兴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地址:兴义市神奇东路7号,电话:0859-3112315)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的,本局将所查扣物品按照无主财物依法予以处理,但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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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理公告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年08月07日 16:10:06 |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主财物处理公告

  2020年7月3日,根据举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兴义市木贾街道办永诚物流市场内的贵兴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在该场所查获标称: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生产的“立邦”牌“禁味120”竹炭5合一内墙乳胶漆30桶(15L/桶),物流公司客户签收单收货人:付鸿耀。上述物品涉嫌为违法经营商品,本局于同日依法对上述物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案发至今,经我局按照签收单上电话多次联系收货人,均未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及第七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请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有效证件到兴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地址:兴义市神奇东路7号,电话:0859-3112315)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到的,本局将所查扣物品按照无主财物依法予以处理,但不免除违法经营者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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