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公安局2021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根据《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普安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暂行)》,结合本局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文职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执勤岗位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招聘人数及招聘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9人:政工室新闻中心1人,督察大队1人,治安大队1人,留置工作协调管理大队3人,特巡警大队38人,刑侦大队警犬中队2人,禁毒大队1人,执法办案中心1人,交通警察大队1人,拘留所2人,盘水派出所1人,九峰派出所1人,窝沿派出所1人,楼下派出所4人,江西坡派出所纳茶警务室1人。具体招聘职位见《普安县公安局2021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心健康,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5日至2003年2月20日期间出生,身高:男168CM以上,女158CM以上);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其他公安机关开除或辞退处理的;
6、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5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止(工作日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
普安县公安局七楼政工室(沪昆高速普安收费站往江西坡方向500米)。
聘用程序
辅警招聘原则上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政审等程序进行,对专业性较强或需具备特殊技能的岗位,可单独组织。由政工部门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
薪酬采取“基础薪酬+绩效工资”方式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上述五险个人缴费部分需个人承担,单位缴费部分由单位承担,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转正后,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另加绩效考核等工资。
咨询电话:0859-7238173
联系人:谷盼
电话:17331152943
附件1:
(来源:普安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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