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道行驶未减速 车辆翻个“底朝天” 晴隆交警:司机负全责
2020年01月11日,在晴隆县茶马镇战马田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尾号C86号车承担全部责任,原因是行驶至转弯道路时,未减速行驶,该驾驶员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当日20时15分许,晴隆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晴隆县茶马镇战马田处发生一起事故,有车辆受损,请出勘现场。
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联系相关知情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发现,车辆受损。随后,民警向驾驶员了解当时情况,小轿车闽C**C86驾驶员贺某说:“我开车从马场往战马田方向行驶,到妹妹家吃酒席,行驶至战马田处时,不知道怎么了,车子就在一个大转弯处翻了,搞了个“底朝天”,自己都还没有反应过来,来不及采取任何措施,司机感叹道:还好自己的家人都没事”。
据此情况,民警判定,贺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判定驾驶员贺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并且已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无异议。
在此,晴隆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夜间行车,时刻注意路况,车辆行驶进入交叉转弯路段应当提前观望、减速慢行,安全行车。
(黎波)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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