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坚决整治“当官不为”等惰政,普安县以开展“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为载体,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党员干部讲规矩、守规矩,切实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截止2014年10月16日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实施一个月来,全县已对67名不胜任现职干部进行召回组织处理,其中:辞退(解聘)3人、待岗2人、调整岗位6人、跟踪考察3人、集中教育31人、组织约谈22人,在全县掀起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的热潮,让“当官不为”、“惰政”、“懒政”、“躲政”等无处藏身。
建立“有纪可依”的工作机制。县委研究下发了《普安县向惰政宣战、向惰政问责实施意见》,制定了《普安县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县委书记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召回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为召回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县委组织部牵头,从县纪委(监察局)、县活动办、县人社局、县委政府督查室等部门抽人组成调研组,深入部分乡镇、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如何“从严管理干部”进一步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围绕召回管理的情形、程序、方式三个重点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召回管理的13种情形,包括政治思想、政治立场、“当官不为”、工作状态、遵章守纪、目标任务完成、出勤作息、“走读风、办酒风、吃喝风”,“吃拿卡要报”、“冷横推拖”和“慵懒慢浮腐”等方面突出的问题;明确工作程序,细化不同级别干部的召回主体和责任;明确约谈、集中教育培训、转岗、免职、留级降职、降级降职、待岗、辞退(解聘)等多种组织处理情形,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形成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措施。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干部召回管理领导小组,在县委组织部挂牌设立干部召回管理办公室,做好制度的配套衔接,彼此呼应,增强整体功能。在第一批召回组织处理的67名不胜任现职干部中,因违纪辞退(解聘)3名干部,工作不力不胜任现职的待岗处理2名干部(停职、停发工资,自行联系单位调动),因工作不作为或任务不能完成、工作打不开局面、班子不团结的调整岗位6名科级干部(1名正科长级干部免职、2名副科长级干部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待遇、3名副科长级干部转岗),缺乏工作主动性或工作打不开局面、有连续旷工情况的跟踪考察3人(分别选派到县信访局、县城管委和县工业园区跟班学习1—3个月),在岗不作为或不在岗、工作不力或出现失误的31人开展集中教育(集中开展党性教育和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培训,组织到兴义监狱开展勤政廉政教育,相关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长期请病假或有旷工情形的22人进行组织约谈、执行病假工资、重点跟踪考核一个月等多种组织处理情形。为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干部召回管理办公室主任,并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人社局等部门抽调相关业务人员负责具体事务,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狠抓“一把手”这个关键。县委多次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干部召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运行调度,明确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惰政”保持高压态势,如有对干部召回管理工作不重视、当老好人,不按要求开展工作并上报名单,造成干部召回管理工作走形式‘肠梗堵’的,先对单位‘一把手’实行召回管理”。明确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干部召回工作职责特别是“一把手”责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10个督查组,赴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暗查暗访,还邀请了离退休老干部参与督查组带队督查、在村民、企业业主中聘请“民意调查员”等,在全县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通过单位自查、群众监督举报,对照督查组暗查暗访情况,让有“召回”情形的惰政干部现形、惰政行为曝光,并严肃追究漏报瞒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通过不胜任现职干部召回组织处理,让干部感到身边有一把戒尺,随时受到监督,全县“为官不为”、“惰政”、“躲政”等问题及消极思想得到有效遏制,干部职工精气神得到明显提振、作风明显转变,“向惰政宣战、向发展冲刺”作风建设的成果推动全县招商引资、增比进位等经济社会发展和为群众服务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作风建设。(普安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