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公款23次,这名80后镇干部走上了不归路!
“您好!我是来自首的,我做错了事,对不起组织……”2018年6月,普安县信访局原出纳梁金凤到黔西南州普安县纪委监委投案自首,主动交代其违纪违法问题,并上交了部分违纪违法所得。
普安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取证。
经调查了解,梁金凤是名“80后”干部,2008年1月进入新店镇政府工作,工作一直勤勤恳恳。2014年6月,调入普安县信访局工作,后担任综合股负责人,同时负责出纳工作。原本勤勤恳恳的梁金凤,为何会走上套取、截留公款的不归路?
原来,2013年1月,梁金凤生育了一对双胞胎,生活开支较大。她在工作中发现,单位每年支出资金频繁、金额较多,且很少被抽查,便对单位公款动起了“歪脑筋”。
“因为生活困难,私欲膨胀,我就打起了公款的主意……”梁金凤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情况,“我明知道这是违法的,但是想着等有钱了就马上还回去。”
2015年3月,心存侥幸的梁金凤制作虚假支付凭证后,顺利通过了审核,战战兢兢地套取了2万元资金。
“拿了第一笔钱后,居然没有被单位发现,胆子也就逐渐变大了,于是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贪欲之门一旦被打开,就像决堤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梁金凤由此坠入犯罪深渊。
2014年10月至2018年6月,梁金凤利用担任出纳的职务便利,先后3次截留县茶场等单位返还县信访局的信访疑难资金,涉及金额共计11.5953万元;通过在财务系统中制作虚假支付凭证,先后23次套取信访疑难资金,共计55.5万元,每次套取金额少则1万元、多则6万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12月,梁金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月,因犯贪污罪,梁金凤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被处罚金20万元。
“回想自己的犯罪道路,是纪律规矩意识淡薄,把党纪国法抛到脑后,让贪欲蒙蔽了我的双眼,一步步陷入犯罪深渊。”回忆往事,梁金凤痛心疾首,“鼓起勇气自首,这是我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选择,之前一直很害怕,整夜整夜都睡不着觉,现在如释重负。”(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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