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望谟

虚报冒领补助款,望谟县3条“蛀虫”被开除党籍!

2019年10月25日 21:27:42来源:望谟县纪委监委 作者:

  望谟县乐元镇合作社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会议现场

  ”三名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弄虚作假,虚报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12.47万元......“2019年9月,在望谟县乐元镇合作社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会上,3条林中“蛀虫”的违纪信息再次被作为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警醒着每一位参会人员。

  3条林中“蛀虫”从何而来?又是怎么被挖出来的?这还得从2015年的一封举报信说起。

  “乐元镇谭龙村(原里上村)里上组组长(原里上村村委会主任)吴某某涉嫌贪污退耕还林补助金......”2015年6月,一封举报信打破了“蛀虫”吴某某的“好日子”。

  针对该问题线索,望谟县纪委立即展开调查。不料,竟在案中又挖出一起“私分冒用”案,两案并查,案情终于水落石出,3条“蛀虫”由此被揪了出来。

  原来,十多年前,乐元镇里上村(现谭龙村)原党支部书记韦某某、原村委会主任吴某某、里上村纳上组原组长王某某三人负责共同组织推进525亩退耕还林工作任务。当将所有退耕还林面积分配到户后,看着剩余的53.9亩退耕还林面积找不到“主”,三人犯了愁。

  “反正每家每户都分得有退耕还林面积,剩下的我们三个人分了算了......”韦某某、吴某某、王某某三人经过商量,一拍即合,决定将退耕还林补助金“分羹食之”,于是便策划了这起“私分案”。

  由于自己名下已经没有合适的退耕还林面积,韦某某等三人便把职权当“私权”,开始在退耕还林补助款上“动手脚”,竟虚构三个假名字并虚报面积,来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金。就这样,第一期退耕还林补助款顺利地进入了三人的“腰包”。

  “不拿白不拿,反正其他人不知道。”在发放第二期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时,尝到甜头的三人“贪心不足”,为将假名“合法化”,再次将虚构之名分别换成各自子女的名字,虚报增加面积,以子女之名套取国家惠民资金。

  贪欲之门一旦打开,就像决堤的洪水,倾泻而出难以遏制。从2005年至2015年,三人通过虚构名字、虚报面积等方式,伙同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124724.6元,并用于个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

  “身为共产党员,只为自身利益着想,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套取国家资金。现在想来,真实是大错特错!我们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期望,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直到被纪检机关立案审查,三人才如梦初醒,悔不当初。

  审查期间,三人积极配合调查,坦白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并将违纪所得全部上交县纪委。

  2017年11月,3条林中“蛀虫”集体覆灭,韦某某、吴某某、王某某三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所得124724.6元全部上缴国库。

  针对此案,望谟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其警示教育作用,于2019年7月在乐元镇开展了“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后又于9月召开合作社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会,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县林业局党组书记、乐元镇党委书记、林业站负责人、谭龙村驻村干部、谭龙村支部书记等人,就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一案分别在会上进行了表态发言。

  “涉案之人之所以能相安无事十年之久,除了惠民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漏洞外,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监督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望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惠民政策执行不力、监管不严、作风不实等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给任何党员干部留下腐败的机会。


我要评论

共有0条评论

相关信息

热文排行

24小时 一周 一月

虚报冒领补助款,望谟县3条“蛀虫”被开除党籍!

望谟县纪委监委 | 2019年10月25日 21:27:42 | 

  望谟县乐元镇合作社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会议现场

  ”三名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弄虚作假,虚报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12.47万元......“2019年9月,在望谟县乐元镇合作社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会上,3条林中“蛀虫”的违纪信息再次被作为反面典型案例,教育警醒着每一位参会人员。

  3条林中“蛀虫”从何而来?又是怎么被挖出来的?这还得从2015年的一封举报信说起。

  “乐元镇谭龙村(原里上村)里上组组长(原里上村村委会主任)吴某某涉嫌贪污退耕还林补助金......”2015年6月,一封举报信打破了“蛀虫”吴某某的“好日子”。

  针对该问题线索,望谟县纪委立即展开调查。不料,竟在案中又挖出一起“私分冒用”案,两案并查,案情终于水落石出,3条“蛀虫”由此被揪了出来。

  原来,十多年前,乐元镇里上村(现谭龙村)原党支部书记韦某某、原村委会主任吴某某、里上村纳上组原组长王某某三人负责共同组织推进525亩退耕还林工作任务。当将所有退耕还林面积分配到户后,看着剩余的53.9亩退耕还林面积找不到“主”,三人犯了愁。

  “反正每家每户都分得有退耕还林面积,剩下的我们三个人分了算了......”韦某某、吴某某、王某某三人经过商量,一拍即合,决定将退耕还林补助金“分羹食之”,于是便策划了这起“私分案”。

  由于自己名下已经没有合适的退耕还林面积,韦某某等三人便把职权当“私权”,开始在退耕还林补助款上“动手脚”,竟虚构三个假名字并虚报面积,来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金。就这样,第一期退耕还林补助款顺利地进入了三人的“腰包”。

  “不拿白不拿,反正其他人不知道。”在发放第二期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时,尝到甜头的三人“贪心不足”,为将假名“合法化”,再次将虚构之名分别换成各自子女的名字,虚报增加面积,以子女之名套取国家惠民资金。

  贪欲之门一旦打开,就像决堤的洪水,倾泻而出难以遏制。从2005年至2015年,三人通过虚构名字、虚报面积等方式,伙同虚报冒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款共计124724.6元,并用于个人家庭日常生活开支。

  “身为共产党员,只为自身利益着想,利用职务便利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套取国家资金。现在想来,真实是大错特错!我们辜负了党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期望,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直到被纪检机关立案审查,三人才如梦初醒,悔不当初。

  审查期间,三人积极配合调查,坦白交代了自己的违纪事实,并将违纪所得全部上交县纪委。

  2017年11月,3条林中“蛀虫”集体覆灭,韦某某、吴某某、王某某三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所得124724.6元全部上缴国库。

  针对此案,望谟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其警示教育作用,于2019年7月在乐元镇开展了“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后又于9月召开合作社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和督促整改会,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县林业局党组书记、乐元镇党委书记、林业站负责人、谭龙村驻村干部、谭龙村支部书记等人,就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金一案分别在会上进行了表态发言。

  “涉案之人之所以能相安无事十年之久,除了惠民政策在落实过程中存在漏洞外,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监督不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望谟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惠民政策执行不力、监管不严、作风不实等不规范、不公平、不廉洁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给任何党员干部留下腐败的机会。

推荐阅读
黔西南广播电视台   2020-10-29
黔西南日报   2020-10-30
黔西南人才市场  2020-11-03
中共安龙县委组织部  2020-10-28
黔西南广播电视台  2020-11-22
兴义市人民政府网  2020-11-23
义龙新区新闻中心  2020-11-05
中共晴隆县委组织部  2020-10-28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贵州有限公司 中铁一局盘兴铁路项目部  2020-10-31
黔西南广播电视台  2020-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