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驶入主路不让行 罐车与货车相撞
机动车从辅路驶入主路时,应当要按照规定让主路车辆先行,且驶入主路时应当“眼看八方”才能避免事故的发生。2019年11月21日,望谟县工业园区路段就发生了一起不按照规定让行而酿造的事故,所幸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当天13时许,望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事故报警,在望谟县工业园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带队赶往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民警看到,一辆货车和一辆罐车发生撞击,货车前半侧车上已经驶上了中间隔离绿化带,罐车则是横在道路中央,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并对双方驾驶员进行询问。
“我当时从里面(辅路)驶出来……”。据双方驾驶员了解到,当时罐车正从辅路驶入主路,在准备驶入主路时一辆主路的车辆停车让罐车先行,但由于罐车转弯过大,一次跨越了两条车道,就在这时一辆行驶在快车道的货车驶来,货车驾驶员刹车不急,向左打了方向盘,驶上了中央隔离绿化带,当时双方驾驶员的腿都一直在发抖。
在勘查现场后民警将事故现场撤离,将两名驾驶员传唤至大队处理事故一事。
据事故民警核查认定,罐车驾驶员在从辅路驶入主路时未按照规定让行是造成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陈建安)
编辑:江林
频道推荐
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