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集体资金当成“碗里的菜”,望谟一村干部受处分
“集体资金归集体,我悔不该私心作祟,挪用组集体资金给他人使用……”望谟县乐元镇原坝怀村村委会主任岑某某对于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
事情还得从一封群众联名举报信说起。2020年6月,望谟县乐元镇纪委收到群众联名举报“岑某某违规挪用集体荒山草地补偿款”的问题线索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原来,2014年4月,乐元镇移民站兑现坝怀村平寨组、坝岩组荒山草地补偿资金75万余元到村集体账户,由坝怀村村委会代为保管,主要用于组集体公益事业等。然而,四年过去了,这笔补偿款“不知去向”,于是便有了向镇纪委联名举报的一幕。
随着调查的深入,事实真相逐渐浮出水面。经查,时任坝怀村委会主任岑某某在负责管理村级集体资金账户期间,把集体财产当成自己“碗里的菜”,在既没有召开群众会议、也没有获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先后三次私自以现金支票取款的方式将荒山草地补偿款共计15.84万元借给他人使用。
2020年9月,岑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目前,涉案资金15.84万元已全部退还平寨组、坝岩组集体,用于维修饮水、公路等公益事业。(望谟县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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