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15人!兴仁对这一行为“零容忍”!
2020年7月,兴仁市巴铃镇计生协会原专职副会长孙某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政务撤职处分;2020年11月,兴仁市总工会原三级主任科员甘某元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20年12月,兴仁市城南街道鹧鸪园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王某权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近年来,兴仁市纪检监察机关把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纳入作风整治重要内容,一经核实,一律严肃处理,绝不手软、绝不姑息,以“零容忍”态度向酒驾醉驾行为“亮剑”。
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兴仁市纪委监委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健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做好纪法衔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高效处置到位。同时,强化各级党组织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筑牢思想防线,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安全文明驾驶。
此外,市纪委监委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平台,及时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强化警示震慑,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守规矩、明底线、知敬畏。
2020年以来,兴仁市纪委监委针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立案18件18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兴仁市纪委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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