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起“私车公养”典型案例的通报
关于四起“私车公养”典型案例的通报
近期,兴仁市纪委市监委紧盯“车轮上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利用管理、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职务便利,实施“私车公养”违纪违法行为的“油老鼠”。为严明纪律,教育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兴仁市新龙场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借调至兴仁市医疗保障局)朱勇“私车公养”问题。2022年4月至6月,兴仁市医疗保障局借调人员朱勇,利用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的工作便利,先后两次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共计费用837.72元。2022年12月,朱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兴仁市铭润水业有限公司城东水厂厂长陈锋“私车公养”问题。2022年4月至8月,陈锋利用职务便利从铭润公司办公室获取公务加油卡,累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5次,共计费用1669.45元,并将相关消费登记在其所使用公车账下。2022年12月,陈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兴仁市铭润水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石云敏“私车公养”问题。2022年6月,石云敏违规使用公司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1次,共计费用362.13元。2022年12月,石云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4.兴仁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移民局)工作人员杨远疆“私车公养”问题。2022年5月,杨远疆利用管理单位公务加油卡的工作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车加油1次,共计费用393元。2022年10月,杨远疆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把纠正“四风”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严防“四风”反弹。春节将至,时值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的高峰期,也是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高发期、多发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车定点加油和公车定点停放制度,以案为戒,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防疏堵漏,确保公车管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纪行为,彻底铲除“车轮上的腐败”的生存土壤。
(兴仁市纪委市监委)
来源:廉洁兴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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