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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市洒金街道南兴社区荣获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8月21日,黔西南州第七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召开,州委、州政府对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进行了表彰。兴义市洒金街道南兴社区榜上有名,这是兴义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居住区首批获此殊荣的社区。

  据了解,南兴社区总占地面积为0.36平方公里,共安置来自普安、晴隆、望谟跨区域及市内搬迁群众3981户1777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447户15228人;社区常务干部9名,公益性岗位42人,目前共有党员230人。接转组织关系85人,常驻16人,流动党员69名。成立了南兴社区党总支,下设第一、第二党支部,同时完善了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

  近年来,洒金街道南兴社区以创建平安社区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社区范围内形成了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一是加强民族工作机制建设。在市民宗局和街道办的具体指导下,社区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工作机制,迅速组建由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正副组长,由搬迁群众中的少数民族代表担任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最大限度保障少数民族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损害少数民族利益现象的发生;二是完善少数民族个人档案。社区与居住区警务室密切配合,全面开展少数民族人口调查摸底,建立少数民族信息台账,切实加强服务管理,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义工和志愿服务队伍,全面参与社区创文活动和社会服务工作;三是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搬迁群众中的少数民族着重进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他们提高适应能力;对信教人员着重进行深化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教育,增强服务社会、服务和谐、服务人群、服务发展的意识,营造“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对社区工作人员主要着重安排进行《民族工作条例》和《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深刻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在社区内开展民族宗教观、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使民族团结、和谐相处的思想深深地扎根于各民族群众心中。四是成立“民族之家”。为提高少数民族生活质量、增强归属感,南兴社区积极对接市民宗局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各项活动。一方面开展座谈会,了解辖区内少数民族同胞的生活状况,以及对社区建设的建议。另一方面结合社区工作实际,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充实少数民族同胞的业余文化生活,举办培训班、兴趣班以及各类型的健康讲座。另外,设有民族特色图书阅览室,为少数民族群众学习各种文化科学知识、进行文化交流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刁明军)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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