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语委会对兴义市6所州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
12月21日至23日,黔西南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兴义四中、阳光小学等6所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进行评估验收。
在评估验收中,黔西南州语委会专家组一行9人深入兴义四中、八中、白碗窑镇中学、阳光小学、红星路小学富康校区、下五屯中心幼儿园6所中小学幼儿园。通过听取汇报、随机走访等形式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细致全面检查。评估专家组每到一个学校,对校园环境和资料、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普及普通话程度、校内用字规范制度、宣传咨询服务等进行综合评估,按评估标准确立州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25日,在兴义市教育局召开2020年州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估验收反馈会。兴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语委会主任袁艺出席反馈会。
反馈会上,专家组对近年来兴义的语言文字工作给予肯定,全市能够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教育教学实际紧密融合,机构健全,措施完善,宣传到位,普通话已成为教学语言,校园语言。能将语言文字工作与经典诵读、文明礼仪、写字课深度融合。师生语言文字活动丰富多彩,口语表达清晰,师生口语水平和笔试基础知识显著提升。同时,专家组指出标点符号运用错误、资料欠完善等问题,希望兴义各学校加强对语言文字方面运用,不断完善资料,让语言文字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反馈会上,副市长袁艺对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表态发言:兴义将继续以“学前学会普通话”“小手牵大手·我教长辈普通话”“推普周”等活动为契机,提高站位,广泛宣传,强化落实,把握重点,深入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现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发展目标。
(罗振)
责编:卢生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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