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清退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款 增强群众获得感
“我母亲生病急需医治,这笔被截留的补偿款就是我们家的救命钱啊……”当从兴义市纪委市监委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自己“失而复得”的征地补偿款时,黔西南州兴义市敬南镇飞龙洞村半坡组村民罗某某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此前,兴义市纪委市监委收到群众举报,敬南镇飞龙洞村存在征地补偿款迟迟没有兑现给群众的问题。经查,飞龙洞村社保协管员姚某某在代发村民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将群众5.65万元补偿款长期占为己有,并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随后,市纪委市监委迅速查清该村原社保协管员姚某某违纪问题,并将违纪资金及时清退返回群众。
今年以来,兴义市纪委市监委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作为重要抓手和切入点,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精准靶向发力,深入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为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密织民生领域“监督网”,该市纪委市监委整合市、乡、村三级监督力量,组建监督检查组,将监督“探头”架设到一线,开展涉及民生问题的农村乱占耕地违规建房、粮食购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补贴和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严查贪污侵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市监委通过在案发地召开违纪款清退大会、开展警示教育、现场宣读处分决定等方式,常态化开展好违纪款物公开清退活动,对收缴的侵害群众利益违纪款物做到应清必清、应退必退,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让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为最大限度释放清退案件的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该市还充分运用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灵活采取“三会两书两公开”形式,深入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和“一案一整改”。针对典型案件中发现的廉政风险点和监管漏洞,督促案发单位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堵塞工作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截至目前,兴义市纪委市监委针对民生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立案77件79人,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58人,组织开展违纪款物清退活动3次,清退违纪资金43.57万元、涉及群众70余人。
“开展违纪款物公开清退活动,是回应群众关切、增强群众获得感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措施。”兴义市纪委市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持续聚焦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找准“小切口”精准监督、靶向施治,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实际成效,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兴义市纪委市监委)
来源:廉洁黔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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