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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义府试院发掘保护及其历史作用

2023年01月16日 11:05:02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易奎香


道光兴义府试院总图(载咸丰《兴义府志》)


安龙景氏后人、吉林省文联原副主席景喜猷题写的“兴义府试院”门额 陶昌武 摄


发掘清理前的兴义府试院号舍区

  概况

  兴义府试院位于安龙县城老城区南面的桅峰山下,始建于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由兴义府知府张锳(张之洞之父)倡建,是贵州省唯一遗存下来的一处封建科举考试场所,为清代一段时期盘江流域诸县学子参加府试(即考秀才)之地,在黔、滇、桂交界地区享有盛名。据《兴义府志》记载,安龙最早的试院于清雍正九年(1793),由贵州巡抚张广泗上疏请建,知府黄世文建于府署东侧。后迁到东门外大佛山麓。嘉庆二年(1797)毁于兵事,五年(1800)知府陈熙蕃复建于城北三里处。道光二十一年(1841),知府张锳认为“郡之旧试院,制庳陋,号舍少,不足以容多士;墙垣卑,不足以严关防”,故在城内重建试院,即为现址。

  重建后的试院称“兴义府试院”,“历时一年试院建成,有大小房屋209间,共耗资白银30800多两”。该建筑集讲学、考试、游览、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分东路、中路、西路三条轴线。中路原有左右辕门、告示房、旗杆、鼓吹亭、石牌坊、万寿宫、提调所、府学公所、各学公所、看役所、禀报公所、巡捕看役所、头门、官厅、龙门、魁星阁、号舍、厕所、大堂、官厅、宅门、穿堂、二堂。东路原有园林、红杏山房、曲廊、纳旭亭、他山楼、蕉雨轩、双清厂、半船。西路原有南北静室、厨房、厕(侧?)楼、回廊、植桂轩、戏台、凉亭、穿堂(意舟)、书室(芝兰室)、聘怀楼、观海楼、天香阁等建筑,号称“甲天下”。

  兴义府试院为什么在安龙而不在今天的兴义?这得从安龙的建制沿革说起。春秋时隶属牂牁国;战国时隶属夜郎国;宋宝祐元年(1253)置安隆洞;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安隆千户所,明永历六年、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永历皇帝朱由榔迁居安隆后改安隆千户所为安龙府,意为安置朱由榔这位“真龙天子”;清顺治十五年(1658)改为安笼所,康熙六年(1667)置南笼厅,雍正五年(1727)设南笼府,嘉庆二年(1797)更名为兴义府;中华民国二年(1913)废府设县名为南笼县,1922年11月19日更名安龙县至今。从建置沿革不难看出,自永历帝迁居安龙后,安龙自明末至整个清代都是黔西南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因此,兴义府试院在今天的安龙县而不在兴义市(清嘉庆二年置兴义县)。

  保护维修情况

  清咸同年间,兴义府张凌翔马河图率府城回民起义时,试院大部分被毁。光绪十五年(1889),知府邹元吉倡议修复,基本恢复旧观。后科举废,考试停,试院未能竣工,渐倾圮。民国元年(1912)在试院遗址上筹建中学,十五年(1926)建成盘江中学,后改为安龙中学;民国26年(1937)在议事亭东侧建“安龙县幼稚园”,即今“植桂轩”。

  自试院建成以来,因多次遭遇战争损坏和人为改造、年久失修等,多数单体建筑已坍塌或被拆除,建筑的装修及装饰构件,甚至梁架结构、墙体等都有很大程度上的改变、损坏或佚失,仅存大堂、二堂、议事亭、红楼(植桂轩)、香涛(张之洞)读书屋、他山(李他山)楼等建筑,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由于兴义府试院是贵州省唯一遗存下来的一处封建科举考试场所,建筑布局考究,是研究贵州教育和我国科举考试制度的重要场所,1999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十世纪80年代,兴义府试院移交文物部门管理。1988年对二堂进行抢险维修,2004年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对兴义府试院实地考察、勘测,设计制作《安龙兴义府试院修复工程设计方案》,并通过了省文物局审批。根据审批方案,省文物局先后拨款对兴义府试院大堂、二堂、议事亭、植桂轩、后东西官厅等进行整体维修,拟恢复试院主体建筑。

  2005年起,逐步对兴义府试院进行保护维修,已修缮的单体建筑有大堂、二堂、议事厅、后东西官厅、植桂轩等。2011年4月初,在兴义府试院维修施工中,意外掘出号舍(考棚)基址。鉴于这一发现的重要性,省文物局委派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组于2011年6月16日至7月4日对试院旧址展开抢救性清理,揭露面积1600余平方米,由老至新共清现3组不同时期的石砌基础遗迹,即早期民宅、试院部分已毁建筑及试院废弃后的民国建筑遗迹。

  早期民宅遗迹——在试院东号舍的中部偏北处,发现建筑遗迹一组,含石墙、排水沟(暗沟)、石墁地面和柱顶石等,局部还残存灰烬。东号舍的槛墙墙基恰好打破该建筑的一条东西向排水沟。残墙两道,均南北向;墙之内侧,各遗柱顶石1通,面径均0.34米。东柱顶石的南北二侧凿有浅槽。排水沟北侧,残存部分石铺地面,与试院甬路和长廊大致在同一水平面上,用材较后者略显规整,这应是一组早于现存试院基址的遗迹。西号舍槛墙打破了另一组早期遗迹,系一片石墁地面。其西段较规整,呈长方形,长2.6米、宽1.3米,可能为门道;东段叠压在西长廊下。两层石铺地面的相对高差为0.15米。这也可能为试院之前的民宅地面。此外,尚有多处遗有较试院为早的残墙。

  这些遗迹与《兴义府志》记载,张锳建试院时曾“爰于旧东门内经历署右、书院左,购民宅十余区,鸠工庀材”“采买城内民房二十余处,地基一区”等记载相吻合,应为早期民宅遗迹。

  兴义府试院部分建筑遗迹——本次清现的试院遗存有魁星阁、甬路、石栏、长廊和东、西号舍等建筑遗迹。

  魁星阁——居于遗址最北端,仅存台基。台基平面呈“凸”字形,由一近方形的台基及其两侧的附属物构成。方形台基南北长(含外墙)7.9米、东西宽7.5米。两侧的附属物基址亦方形,长宽均2.5米。附属建筑的外侧各有暗沟一条,将魁星阁两侧散水上的积水向北排出。已暴露的排水沟长3.6米、宽0.28、深0.2米。两侧的附属建筑或为门道。

  阁之东西两侧(自附属建筑以南)为石铺散水。魁星阁的台面高出散水面约0.4米。其上铺有加工整齐的方形或长方形石板,多数尚存。石板大小不等,多0.7米见方,厚0.06米。

  台面东南角遗有柱顶石1方,方座,承九棱形柱,上托鼓形础,鼓上饰圆圈纹一周。通高0.35米、鼓面直径0.34米。其下有方形磉墩,边长约0.5米。方形台基四角目前遗有此类磉墩12个,其中东南角4个、西南角4个、东北角2个、西北角2个;原应每角4个。

  阁基正南遗石阶一级,长2.9米、宽0.38米、高0.2米。其北侧对称位置,存有部分石铺地面。

  甬路——魁星阁南,系通向大堂的南北向甬路。长约50米、宽6.4米。

  甬路以不规则石板铺墁。墁地石板大小不等,表面未经加工,大者0.7米见方,一般厚0.06米。目前仅局部有保存,其用材与铺砌方式,较魁星阁内地面显得粗糙一些。

  石栏——甬路两侧,各有南北向石栏一道。《兴义府志》记载:“(号)舍外石栏二道界之。”

  石栏原应与甬路等长,即约50米。今仅局部地点存地栿石4段,较长一段长6.3米,由几截拼接而成。

  石栏地栿长短不一,宽约0.38米、厚0.1米。其向上一面凿有菱形或方形孔,孔深0.04-0.08米、边长0.18—0.28米。孔内原插石栏杆,上复覆与地栿相同的条石,遂成石栏。今尚存的半山亭石栏也采用了这种做法。

  长廊(散水)——石栏外、号舍内为南北向长廊,东西各一道。

  长廊宽2.3—2.4米、长约55米。今仅魁星阁附近地段保存较好。长廊地面墁不规则石板,与甬路同,且在同一平面上。

  长廊宽逾2米,号舍挑檐因此很难将其完全覆盖,可能仅及一半,因此该长廊应亦兼有散水的功能,将雨水向北从魁星阁两侧的暗沟中排出。

  号舍——长廊外的东、西号舍,系两列南北向长房。现仅存部分石砌墙基及磉墩。

  号舍北山墙与魁星阁台基北端平齐,槛墙与魁星阁两侧附属建筑相接。南端槛墙基部分叠于今大堂下,南山墙的大部分叠于新近复建的后东、西官厅下。墙基宽0.7—1米,保存较好处残高0.8米。部分墙基被民国时期建筑借用。

  据此复原的号舍南北长57.5米、进深8.3米。号舍内地面原应高于舍外的长廊和甬路地面(这样方能防止雨水注入考棚内),正因此故,舍内地面已全被破坏,号舍的内部结构遂无从详知。从甬路、长廊和魁星阁内地面均铺有石板看,号舍内原也应为石铺地面。

  号舍后檐墙和槛墙的墙基内侧,尚残存方形石堆13个,其中东号舍后檐墙3个,槛墙8个,西号舍槛墙2个,后檐墙无存。石堆系掘坑后,填石而成,大小相仿,边长0.6—0.8米。残存的部分石堆对称分布(每一号舍内对称,东西号舍亦对称),连续两个石堆间的距离相等,为2.9米。此应为柱顶石下的磉墩,防止地面下陷。据此规律复原的磉墩,每舍15组30个,其上所承的木柱将东、西号舍各分为15楹。此数恰与《兴义府志》“左右号舍三十楹”的记载相符。

  现存的每组磉墩之间,未再见石堆。处于同一水平高度的前后檐柱下磉墩尚在,独中柱下磉墩无存,只存在两种可能:一是中柱下本不设磉墩;二是号舍不立中柱。后者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只是对所用木材的要求更高(梁长需达8米以上),房屋的稳固性也会因此而受到一定影响,但这种结构似符合《兴义府志》中号舍“一律宽大”“可容一千二百人”“平时课书院士子”的记载。由于屋内地面已经被毁,号舍的详细结构已很难复原如初。

  民国建筑遗存——清理出东西向建筑3组,叠压或打破南北向试院基址。其中两组规模相当,各由两座长方形基础及框于其外的长方形石墙组成,平面略呈“日”字形,中央为南北向通道,南北两侧有石阶。基址东西通长32米、南北宽12.5米。其年代应该相同。试院大堂前的一组东西向建筑规模略小,且无外墙。其年代可能略晚。3组建筑的部分南北向墙基,尽可能借用了号舍的基础。墙体的部分石材,甚至直接拆自试院,有地栿石、石栏杆、六棱形带铭文石柱等。

  据民国十年(1921)宋绍锡编纂的《南笼续志》卷十二载:试院在科举废除后,“年久失修,屋渐倾败。民国元年,府城两议会朱焕章、张德铭等议办中学,咨请官厅,就试院基址改建。业经庀材鸠工,从事修筑。旋以吾郡改制,无人附学,独力难支,遂行中辍。近闻八属同乡在省商决,仍以就此合办中学为宜。议有成规,行将举办,吾其拭目俟之矣。”也就是说,试院旧址在民国元年(1912),即辟作中学校址,后因故停办,民国十年前后又重启。该中学即后来的盘江中学,今安龙一中的前身。大堂前空地,施工前为安龙一中和安龙一小合用的操场。因此,3组东西向建筑应系民国元年(1912)以来,就试院基址改建的盘江中学校舍的基础。从其保存了南北向通道看,明显受到了试院布局的影响。

  以上遗迹的清现,证实了文献资料的真实性,与《兴义府志》记载的兴义府试院布局基本一致,基本摸清了该建筑的总体布局特征,理顺了不同时期建筑的特点,为进一步修改《兴义府试院维修设计方案》提供了有力依据。

  兴义府试院在贵州西南部教育中的作用

  通过对兴义府试院的保护维修和发掘,并与《兴义府志》等文献资料相结合,从其变迁的过程充分展示了其在兴义府乃至贵州西南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兴义府试院是清代贵州西南部教育的龙头基地。清代的贵州西南部受地域影响,教育相对滞后,早期教育以私塾、书院为主,自明嘉靖十一年(1532)安南(今晴隆县)梁森考取进士、明宣德四年(1433)普安卫(今普安县)刘瑄考取举人后,辖区内教育渐兴。一段时期内,书院成为“栽成文士,为国储才”的重要场所,辖区内书院频设,著名的有九峰书院、桅峰书院、珠泉书院、笔山书院、盘水书院、莲城书院等,但各自为阵、各施其教。道光二十二年(1842)兴义府试院建成后,集考试和教学功能为一体,每两年举行一次府试,贵州西南部的盘江八属学子不再到周边郡府合棚就考,均在此参加府试;平常则是府学所在地,张锳聘用经验、学识渊博的人士任教,筹备专门的试费和学田,使之成为辖区内学子向往的教育殿堂,为公办教育打下良好基础,并吸纳了大量私塾、书院的优秀学子。民国元年(1912),兴义府试院辟作国立盘江中学,即今安龙一中的前身;民国二十六年(1937)在植桂轩兴办“安龙县幼稚园”,这是安龙正规学前教育的开始。如今,这里依然是教育基地,安龙一中、安龙一小校址皆与试院毗邻,朗朗书声不绝于耳。

  兴义府试院是兴学育人,培养人才的文化教育集聚之地。《兴义府志》记载,新试院落成后,“平时课书院士子,擢其尤秀出者,读书其中”,张锳自己还“时过从,亲为讲论”。数年后,试院便人才辈出。“选拔而贡于朝、捷乡闱而联翩以去者,若孝廉景其全、胡尔昌、徐世德,副贡生缪振经、拔贡生曾永泰、景其泽、副选拔生周汝桢等若而人,皆试院中读书佳士也”。更出现咸丰二年数人一同中举的盛况:试院建成之初,知府张锳曾在植桂轩前的空地上亲手种植了六棵桂花树,但一直未开花。咸丰二年(1852、距兴义府试院修竣已整整10年)秋天,六株桂花树忽然一起绽放。不久,乡试揭榜,兴义府士子四人及张锳的弟甘萍、子张之洞六人同时登第,数与桂符。其中多人是试院建成后,“弦诵轩中者”,而张之洞更是其中佼佼者,不仅在试院内有其读书的“香涛读书屋”,还考出了顺天府乡试第一名的好成绩。作为知府的张锳喜极而作《植桂轩记》,抒发他“愿郡士联翩掇高地”“为栋梁材”的美好愿望。应该说这是张锳重建试院,重教育人,广集人才的结果。

  兴义府试院是贵州西南部文脉的延续。兴义府试院是贵州省唯一留存下来的科举考试场所,从它的迁建、重建、改建的过程不难看出,它是贵州西南部文脉的延续。

  首先,它是科举考试场所建筑布局的延续。纵观我国科举考试场所,如江南贡院、北京贡院等,其建筑布局严谨有序,兴义府试院也不例外。兴义府试院原建筑虽然损毁较多,但史料记载较为清楚,加上近期的遗址发掘证明,它参照旧制,严格按照官式建筑法典布局,是一组集祭祀、讲学、考试、游览、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建筑群。即:试院坐南朝北,共建房舍计209间,分布于中、东、西三条轴线。中轴为核心区即考试区,有辕门、旗杆、吹鼓亭、头门、龙门、魁星阁、甬道、号舍、大堂、二堂等;东、西轴为祭祀和休闲区,有怀清亭、天香阁、观海楼、植桂轩、望杏楼、骋怀楼、戏台等朝房、皇殿、他山楼、红杏山房纳旭亭等。三条轴线上的建筑功能分明,分布有序,错落有致,将江南园林建筑与南方石木建筑有机结合于一体,这在清代大型集群建筑,特别是西南地区大型集群建筑方面具有不可多得的研究价值。

  兴义府试院是构筑艺术的延续。在现存建筑中,无论是木门窗还是石构建的雕刻,均造型独特,栩栩如生。而且各组建筑檐柱均采用南方广泛使用的适于防潮的石质高柱础,甚至采用整石檐柱。而大堂采用的卷棚屋面,大堂、二堂、议事亭所采用的鹅颈椽,又是黔西南地区十分罕见的建筑形制。在单体建筑方面,试院中现存的植桂轩以及原有的怀清亭、意舟、红杏山房等,均反映出文人的风雅思想。从现存议事亭四角攒尖形制,而且刻意建于人工水池之中,特建过水曲梁桥作为交通途径,可见试院建筑在遵从建筑法典的基础上,非常注重艺术效果。

  兴义府试院是封建教育体制的延续。中国的科举制度,从隋朝起,兴盛于唐,一直到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历经一千余年,其教育制度是一种以科举为目的的精英式教育。张锳生活在那个年代,是由科举而走上仕途,他深知科举的重要性,但又不想受此约束。他在《植桂轩记》中写道“夫吾人读书,岂仅为科名?科名者,事业之阶梯耳”,这就是他既要遵循旧制、又想要培育人才的矛盾,也是他兴建试院时总体布局严谨、而号舍宽大的原因。发掘资料显示,每间号舍进深8.3米、面阔3.8米,中间没有隔断,非常像我们今天的教室,可以容纳几十名学生。由此推断,号舍只在两年一次的考试时才被临时隔开做考棚,而平常就是“课书院士子,擢其尤秀者,读书其中”,也是府学所在地。由此说明,兴义府试院既传承了封建科举考试的制度,又在其基础上将当地教育推向新的历程。

  兴义府试院是教育理念的延续。教育,《说文解字》解释为“教,上所施下所效”;“育,养子使作善也”,教育就是教诲培育的意思。在《兴义府志》中,知府张锳及其他人的文章里用较大篇幅介绍了试院的历史、新试院的布局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人才培养等,不厌其详,书中还附有“试院图”,使今人可一观其貌。这在其他志书中是不多见的,充分显示了张锳对地方教育的重视及其对所取得成果的欣慰,更是他对教育兴则国兴、教育强则国强的诠释。

  兴义府试院是张之洞教育思想的启蒙之地。张之洞出生在贵阳的六洞桥,四岁随父到安龙读书,天资聪颖。由于受父亲张锳励学思想的影响,勤奋好学,博闻强识,文才出众,十一岁,即为贵州全省学童之冠,在安龙留下《半山亭记》《十八先生祠堂记》等优秀篇章,时人称“神童”。十三岁时回原籍参加科举考试,同治二年(1836)参加会试举一甲第三名(俗称探花),曾任翰林院编修、湖北学政、四川学政、山西巡抚、两广总督、湖广总督等职,1906年升任军机大臣。他在兴义府学习期间,深受其父张锳兴学育人思想的熏陶,因此他在做地方官时对教育非常重视,亲自办了不少新式学校。1898年他发表主要著作《劝学篇》,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思想,成为清末中国办教育的指导思想。他主持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标志着中国近代学制的建立。张之洞离开贵州后虽然没有回过贵州,但视安龙为第二故乡。光绪二十八年(1902),张之洞任湖广总督时,委托在其幕府工作的安龙人宋绍锡写信回安龙,表示愿意在安龙办中学1所,高等小学1所,为了解决办学的师资问题,他还建议兴义府派10名学生到武汉学习完全师范7年,毕业后回乡任教。10名学生的学费每年约需银100两,由张之洞支付。安龙最后送了9人至两湖高等师范学堂学习,学成之后多数人都回乡任教,他们吸收了外地的先进思想和科学技术,回乡后对安龙的教育发展起了一定促进作用。张之洞还提议将兴义府城的书院改为中学堂,附设高等小学堂,捐银1000两作为修缮学堂和购买课桌椅等费用。又捐银3000两派人到日本购买中小学图书仪器,用人背马驮的办法运到兴义府,捐赠给安龙中小学等。作为晚晴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的张之洞,他提出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对洋务派和早期改良派基本纲领的一个总结和概括;他提出废除科举、兴办学堂,倡导“学术造人才,人才维国势”的教育目的论,无疑是其父张锳兴学育人教育理念的延续。从这个意义上说,兴义府试院不仅是张之洞幼年时期的学习之地,更是他教育思想的启蒙之地。

  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文/图 易奎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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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兴义府试院总图(载咸丰《兴义府志》)


安龙景氏后人、吉林省文联原副主席景喜猷题写的“兴义府试院”门额 陶昌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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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义府试院位于安龙县城老城区南面的桅峰山下,始建于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由兴义府知府张锳(张之洞之父)倡建,是贵州省唯一遗存下来的一处封建科举考试场所,为清代一段时期盘江流域诸县学子参加府试(即考秀才)之地,在黔、滇、桂交界地区享有盛名。据《兴义府志》记载,安龙最早的试院于清雍正九年(1793),由贵州巡抚张广泗上疏请建,知府黄世文建于府署东侧。后迁到东门外大佛山麓。嘉庆二年(1797)毁于兵事,五年(1800)知府陈熙蕃复建于城北三里处。道光二十一年(1841),知府张锳认为“郡之旧试院,制庳陋,号舍少,不足以容多士;墙垣卑,不足以严关防”,故在城内重建试院,即为现址。

  重建后的试院称“兴义府试院”,“历时一年试院建成,有大小房屋209间,共耗资白银30800多两”。该建筑集讲学、考试、游览、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分东路、中路、西路三条轴线。中路原有左右辕门、告示房、旗杆、鼓吹亭、石牌坊、万寿宫、提调所、府学公所、各学公所、看役所、禀报公所、巡捕看役所、头门、官厅、龙门、魁星阁、号舍、厕所、大堂、官厅、宅门、穿堂、二堂。东路原有园林、红杏山房、曲廊、纳旭亭、他山楼、蕉雨轩、双清厂、半船。西路原有南北静室、厨房、厕(侧?)楼、回廊、植桂轩、戏台、凉亭、穿堂(意舟)、书室(芝兰室)、聘怀楼、观海楼、天香阁等建筑,号称“甲天下”。

  兴义府试院为什么在安龙而不在今天的兴义?这得从安龙的建制沿革说起。春秋时隶属牂牁国;战国时隶属夜郎国;宋宝祐元年(1253)置安隆洞;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安隆千户所,明永历六年、清顺治九年(1652)南明永历皇帝朱由榔迁居安隆后改安隆千户所为安龙府,意为安置朱由榔这位“真龙天子”;清顺治十五年(1658)改为安笼所,康熙六年(1667)置南笼厅,雍正五年(1727)设南笼府,嘉庆二年(1797)更名为兴义府;中华民国二年(1913)废府设县名为南笼县,1922年11月19日更名安龙县至今。从建置沿革不难看出,自永历帝迁居安龙后,安龙自明末至整个清代都是黔西南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因此,兴义府试院在今天的安龙县而不在兴义市(清嘉庆二年置兴义县)。

  保护维修情况

  清咸同年间,兴义府张凌翔马河图率府城回民起义时,试院大部分被毁。光绪十五年(1889),知府邹元吉倡议修复,基本恢复旧观。后科举废,考试停,试院未能竣工,渐倾圮。民国元年(1912)在试院遗址上筹建中学,十五年(1926)建成盘江中学,后改为安龙中学;民国26年(1937)在议事亭东侧建“安龙县幼稚园”,即今“植桂轩”。

  自试院建成以来,因多次遭遇战争损坏和人为改造、年久失修等,多数单体建筑已坍塌或被拆除,建筑的装修及装饰构件,甚至梁架结构、墙体等都有很大程度上的改变、损坏或佚失,仅存大堂、二堂、议事亭、红楼(植桂轩)、香涛(张之洞)读书屋、他山(李他山)楼等建筑,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12000平方米。由于兴义府试院是贵州省唯一遗存下来的一处封建科举考试场所,建筑布局考究,是研究贵州教育和我国科举考试制度的重要场所,1999年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十世纪80年代,兴义府试院移交文物部门管理。1988年对二堂进行抢险维修,2004年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对兴义府试院实地考察、勘测,设计制作《安龙兴义府试院修复工程设计方案》,并通过了省文物局审批。根据审批方案,省文物局先后拨款对兴义府试院大堂、二堂、议事亭、植桂轩、后东西官厅等进行整体维修,拟恢复试院主体建筑。

  2005年起,逐步对兴义府试院进行保护维修,已修缮的单体建筑有大堂、二堂、议事厅、后东西官厅、植桂轩等。2011年4月初,在兴义府试院维修施工中,意外掘出号舍(考棚)基址。鉴于这一发现的重要性,省文物局委派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专家组于2011年6月16日至7月4日对试院旧址展开抢救性清理,揭露面积1600余平方米,由老至新共清现3组不同时期的石砌基础遗迹,即早期民宅、试院部分已毁建筑及试院废弃后的民国建筑遗迹。

  早期民宅遗迹——在试院东号舍的中部偏北处,发现建筑遗迹一组,含石墙、排水沟(暗沟)、石墁地面和柱顶石等,局部还残存灰烬。东号舍的槛墙墙基恰好打破该建筑的一条东西向排水沟。残墙两道,均南北向;墙之内侧,各遗柱顶石1通,面径均0.34米。东柱顶石的南北二侧凿有浅槽。排水沟北侧,残存部分石铺地面,与试院甬路和长廊大致在同一水平面上,用材较后者略显规整,这应是一组早于现存试院基址的遗迹。西号舍槛墙打破了另一组早期遗迹,系一片石墁地面。其西段较规整,呈长方形,长2.6米、宽1.3米,可能为门道;东段叠压在西长廊下。两层石铺地面的相对高差为0.15米。这也可能为试院之前的民宅地面。此外,尚有多处遗有较试院为早的残墙。

  这些遗迹与《兴义府志》记载,张锳建试院时曾“爰于旧东门内经历署右、书院左,购民宅十余区,鸠工庀材”“采买城内民房二十余处,地基一区”等记载相吻合,应为早期民宅遗迹。

  兴义府试院部分建筑遗迹——本次清现的试院遗存有魁星阁、甬路、石栏、长廊和东、西号舍等建筑遗迹。

  魁星阁——居于遗址最北端,仅存台基。台基平面呈“凸”字形,由一近方形的台基及其两侧的附属物构成。方形台基南北长(含外墙)7.9米、东西宽7.5米。两侧的附属物基址亦方形,长宽均2.5米。附属建筑的外侧各有暗沟一条,将魁星阁两侧散水上的积水向北排出。已暴露的排水沟长3.6米、宽0.28、深0.2米。两侧的附属建筑或为门道。

  阁之东西两侧(自附属建筑以南)为石铺散水。魁星阁的台面高出散水面约0.4米。其上铺有加工整齐的方形或长方形石板,多数尚存。石板大小不等,多0.7米见方,厚0.06米。

  台面东南角遗有柱顶石1方,方座,承九棱形柱,上托鼓形础,鼓上饰圆圈纹一周。通高0.35米、鼓面直径0.34米。其下有方形磉墩,边长约0.5米。方形台基四角目前遗有此类磉墩12个,其中东南角4个、西南角4个、东北角2个、西北角2个;原应每角4个。

  阁基正南遗石阶一级,长2.9米、宽0.38米、高0.2米。其北侧对称位置,存有部分石铺地面。

  甬路——魁星阁南,系通向大堂的南北向甬路。长约50米、宽6.4米。

  甬路以不规则石板铺墁。墁地石板大小不等,表面未经加工,大者0.7米见方,一般厚0.06米。目前仅局部有保存,其用材与铺砌方式,较魁星阁内地面显得粗糙一些。

  石栏——甬路两侧,各有南北向石栏一道。《兴义府志》记载:“(号)舍外石栏二道界之。”

  石栏原应与甬路等长,即约50米。今仅局部地点存地栿石4段,较长一段长6.3米,由几截拼接而成。

  石栏地栿长短不一,宽约0.38米、厚0.1米。其向上一面凿有菱形或方形孔,孔深0.04-0.08米、边长0.18—0.28米。孔内原插石栏杆,上复覆与地栿相同的条石,遂成石栏。今尚存的半山亭石栏也采用了这种做法。

  长廊(散水)——石栏外、号舍内为南北向长廊,东西各一道。

  长廊宽2.3—2.4米、长约55米。今仅魁星阁附近地段保存较好。长廊地面墁不规则石板,与甬路同,且在同一平面上。

  长廊宽逾2米,号舍挑檐因此很难将其完全覆盖,可能仅及一半,因此该长廊应亦兼有散水的功能,将雨水向北从魁星阁两侧的暗沟中排出。

  号舍——长廊外的东、西号舍,系两列南北向长房。现仅存部分石砌墙基及磉墩。

  号舍北山墙与魁星阁台基北端平齐,槛墙与魁星阁两侧附属建筑相接。南端槛墙基部分叠于今大堂下,南山墙的大部分叠于新近复建的后东、西官厅下。墙基宽0.7—1米,保存较好处残高0.8米。部分墙基被民国时期建筑借用。

  据此复原的号舍南北长57.5米、进深8.3米。号舍内地面原应高于舍外的长廊和甬路地面(这样方能防止雨水注入考棚内),正因此故,舍内地面已全被破坏,号舍的内部结构遂无从详知。从甬路、长廊和魁星阁内地面均铺有石板看,号舍内原也应为石铺地面。

  号舍后檐墙和槛墙的墙基内侧,尚残存方形石堆13个,其中东号舍后檐墙3个,槛墙8个,西号舍槛墙2个,后檐墙无存。石堆系掘坑后,填石而成,大小相仿,边长0.6—0.8米。残存的部分石堆对称分布(每一号舍内对称,东西号舍亦对称),连续两个石堆间的距离相等,为2.9米。此应为柱顶石下的磉墩,防止地面下陷。据此规律复原的磉墩,每舍15组30个,其上所承的木柱将东、西号舍各分为15楹。此数恰与《兴义府志》“左右号舍三十楹”的记载相符。

  现存的每组磉墩之间,未再见石堆。处于同一水平高度的前后檐柱下磉墩尚在,独中柱下磉墩无存,只存在两种可能:一是中柱下本不设磉墩;二是号舍不立中柱。后者在技术上是可行的,只是对所用木材的要求更高(梁长需达8米以上),房屋的稳固性也会因此而受到一定影响,但这种结构似符合《兴义府志》中号舍“一律宽大”“可容一千二百人”“平时课书院士子”的记载。由于屋内地面已经被毁,号舍的详细结构已很难复原如初。

  民国建筑遗存——清理出东西向建筑3组,叠压或打破南北向试院基址。其中两组规模相当,各由两座长方形基础及框于其外的长方形石墙组成,平面略呈“日”字形,中央为南北向通道,南北两侧有石阶。基址东西通长32米、南北宽12.5米。其年代应该相同。试院大堂前的一组东西向建筑规模略小,且无外墙。其年代可能略晚。3组建筑的部分南北向墙基,尽可能借用了号舍的基础。墙体的部分石材,甚至直接拆自试院,有地栿石、石栏杆、六棱形带铭文石柱等。

  据民国十年(1921)宋绍锡编纂的《南笼续志》卷十二载:试院在科举废除后,“年久失修,屋渐倾败。民国元年,府城两议会朱焕章、张德铭等议办中学,咨请官厅,就试院基址改建。业经庀材鸠工,从事修筑。旋以吾郡改制,无人附学,独力难支,遂行中辍。近闻八属同乡在省商决,仍以就此合办中学为宜。议有成规,行将举办,吾其拭目俟之矣。”也就是说,试院旧址在民国元年(1912),即辟作中学校址,后因故停办,民国十年前后又重启。该中学即后来的盘江中学,今安龙一中的前身。大堂前空地,施工前为安龙一中和安龙一小合用的操场。因此,3组东西向建筑应系民国元年(1912)以来,就试院基址改建的盘江中学校舍的基础。从其保存了南北向通道看,明显受到了试院布局的影响。

  以上遗迹的清现,证实了文献资料的真实性,与《兴义府志》记载的兴义府试院布局基本一致,基本摸清了该建筑的总体布局特征,理顺了不同时期建筑的特点,为进一步修改《兴义府试院维修设计方案》提供了有力依据。

  兴义府试院在贵州西南部教育中的作用

  通过对兴义府试院的保护维修和发掘,并与《兴义府志》等文献资料相结合,从其变迁的过程充分展示了其在兴义府乃至贵州西南部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兴义府试院是清代贵州西南部教育的龙头基地。清代的贵州西南部受地域影响,教育相对滞后,早期教育以私塾、书院为主,自明嘉靖十一年(1532)安南(今晴隆县)梁森考取进士、明宣德四年(1433)普安卫(今普安县)刘瑄考取举人后,辖区内教育渐兴。一段时期内,书院成为“栽成文士,为国储才”的重要场所,辖区内书院频设,著名的有九峰书院、桅峰书院、珠泉书院、笔山书院、盘水书院、莲城书院等,但各自为阵、各施其教。道光二十二年(1842)兴义府试院建成后,集考试和教学功能为一体,每两年举行一次府试,贵州西南部的盘江八属学子不再到周边郡府合棚就考,均在此参加府试;平常则是府学所在地,张锳聘用经验、学识渊博的人士任教,筹备专门的试费和学田,使之成为辖区内学子向往的教育殿堂,为公办教育打下良好基础,并吸纳了大量私塾、书院的优秀学子。民国元年(1912),兴义府试院辟作国立盘江中学,即今安龙一中的前身;民国二十六年(1937)在植桂轩兴办“安龙县幼稚园”,这是安龙正规学前教育的开始。如今,这里依然是教育基地,安龙一中、安龙一小校址皆与试院毗邻,朗朗书声不绝于耳。

  兴义府试院是兴学育人,培养人才的文化教育集聚之地。《兴义府志》记载,新试院落成后,“平时课书院士子,擢其尤秀出者,读书其中”,张锳自己还“时过从,亲为讲论”。数年后,试院便人才辈出。“选拔而贡于朝、捷乡闱而联翩以去者,若孝廉景其全、胡尔昌、徐世德,副贡生缪振经、拔贡生曾永泰、景其泽、副选拔生周汝桢等若而人,皆试院中读书佳士也”。更出现咸丰二年数人一同中举的盛况:试院建成之初,知府张锳曾在植桂轩前的空地上亲手种植了六棵桂花树,但一直未开花。咸丰二年(1852、距兴义府试院修竣已整整10年)秋天,六株桂花树忽然一起绽放。不久,乡试揭榜,兴义府士子四人及张锳的弟甘萍、子张之洞六人同时登第,数与桂符。其中多人是试院建成后,“弦诵轩中者”,而张之洞更是其中佼佼者,不仅在试院内有其读书的“香涛读书屋”,还考出了顺天府乡试第一名的好成绩。作为知府的张锳喜极而作《植桂轩记》,抒发他“愿郡士联翩掇高地”“为栋梁材”的美好愿望。应该说这是张锳重建试院,重教育人,广集人才的结果。

  兴义府试院是贵州西南部文脉的延续。兴义府试院是贵州省唯一留存下来的科举考试场所,从它的迁建、重建、改建的过程不难看出,它是贵州西南部文脉的延续。

  首先,它是科举考试场所建筑布局的延续。纵观我国科举考试场所,如江南贡院、北京贡院等,其建筑布局严谨有序,兴义府试院也不例外。兴义府试院原建筑虽然损毁较多,但史料记载较为清楚,加上近期的遗址发掘证明,它参照旧制,严格按照官式建筑法典布局,是一组集祭祀、讲学、考试、游览、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建筑群。即:试院坐南朝北,共建房舍计209间,分布于中、东、西三条轴线。中轴为核心区即考试区,有辕门、旗杆、吹鼓亭、头门、龙门、魁星阁、甬道、号舍、大堂、二堂等;东、西轴为祭祀和休闲区,有怀清亭、天香阁、观海楼、植桂轩、望杏楼、骋怀楼、戏台等朝房、皇殿、他山楼、红杏山房纳旭亭等。三条轴线上的建筑功能分明,分布有序,错落有致,将江南园林建筑与南方石木建筑有机结合于一体,这在清代大型集群建筑,特别是西南地区大型集群建筑方面具有不可多得的研究价值。

  兴义府试院是构筑艺术的延续。在现存建筑中,无论是木门窗还是石构建的雕刻,均造型独特,栩栩如生。而且各组建筑檐柱均采用南方广泛使用的适于防潮的石质高柱础,甚至采用整石檐柱。而大堂采用的卷棚屋面,大堂、二堂、议事亭所采用的鹅颈椽,又是黔西南地区十分罕见的建筑形制。在单体建筑方面,试院中现存的植桂轩以及原有的怀清亭、意舟、红杏山房等,均反映出文人的风雅思想。从现存议事亭四角攒尖形制,而且刻意建于人工水池之中,特建过水曲梁桥作为交通途径,可见试院建筑在遵从建筑法典的基础上,非常注重艺术效果。

  兴义府试院是封建教育体制的延续。中国的科举制度,从隋朝起,兴盛于唐,一直到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历经一千余年,其教育制度是一种以科举为目的的精英式教育。张锳生活在那个年代,是由科举而走上仕途,他深知科举的重要性,但又不想受此约束。他在《植桂轩记》中写道“夫吾人读书,岂仅为科名?科名者,事业之阶梯耳”,这就是他既要遵循旧制、又想要培育人才的矛盾,也是他兴建试院时总体布局严谨、而号舍宽大的原因。发掘资料显示,每间号舍进深8.3米、面阔3.8米,中间没有隔断,非常像我们今天的教室,可以容纳几十名学生。由此推断,号舍只在两年一次的考试时才被临时隔开做考棚,而平常就是“课书院士子,擢其尤秀者,读书其中”,也是府学所在地。由此说明,兴义府试院既传承了封建科举考试的制度,又在其基础上将当地教育推向新的历程。

  兴义府试院是教育理念的延续。教育,《说文解字》解释为“教,上所施下所效”;“育,养子使作善也”,教育就是教诲培育的意思。在《兴义府志》中,知府张锳及其他人的文章里用较大篇幅介绍了试院的历史、新试院的布局以及经费的使用情况、人才培养等,不厌其详,书中还附有“试院图”,使今人可一观其貌。这在其他志书中是不多见的,充分显示了张锳对地方教育的重视及其对所取得成果的欣慰,更是他对教育兴则国兴、教育强则国强的诠释。

  兴义府试院是张之洞教育思想的启蒙之地。张之洞出生在贵阳的六洞桥,四岁随父到安龙读书,天资聪颖。由于受父亲张锳励学思想的影响,勤奋好学,博闻强识,文才出众,十一岁,即为贵州全省学童之冠,在安龙留下《半山亭记》《十八先生祠堂记》等优秀篇章,时人称“神童”。十三岁时回原籍参加科举考试,同治二年(1836)参加会试举一甲第三名(俗称探花),曾任翰林院编修、湖北学政、四川学政、山西巡抚、两广总督、湖广总督等职,1906年升任军机大臣。他在兴义府学习期间,深受其父张锳兴学育人思想的熏陶,因此他在做地方官时对教育非常重视,亲自办了不少新式学校。1898年他发表主要著作《劝学篇》,提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思想,成为清末中国办教育的指导思想。他主持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标志着中国近代学制的建立。张之洞离开贵州后虽然没有回过贵州,但视安龙为第二故乡。光绪二十八年(1902),张之洞任湖广总督时,委托在其幕府工作的安龙人宋绍锡写信回安龙,表示愿意在安龙办中学1所,高等小学1所,为了解决办学的师资问题,他还建议兴义府派10名学生到武汉学习完全师范7年,毕业后回乡任教。10名学生的学费每年约需银100两,由张之洞支付。安龙最后送了9人至两湖高等师范学堂学习,学成之后多数人都回乡任教,他们吸收了外地的先进思想和科学技术,回乡后对安龙的教育发展起了一定促进作用。张之洞还提议将兴义府城的书院改为中学堂,附设高等小学堂,捐银1000两作为修缮学堂和购买课桌椅等费用。又捐银3000两派人到日本购买中小学图书仪器,用人背马驮的办法运到兴义府,捐赠给安龙中小学等。作为晚晴洋务派代表人物之一的张之洞,他提出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是对洋务派和早期改良派基本纲领的一个总结和概括;他提出废除科举、兴办学堂,倡导“学术造人才,人才维国势”的教育目的论,无疑是其父张锳兴学育人教育理念的延续。从这个意义上说,兴义府试院不仅是张之洞幼年时期的学习之地,更是他教育思想的启蒙之地。

  来源:黔西南日报 作者:文/图 易奎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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