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实施“医疗救助”兜牢困难群众患者健康底线
2024年,兴义市以医疗救助为抓手,强化医疗保障,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药)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慢性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规定纳入救助保障,医疗救助保障范围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各项制度作用,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有效防止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助力乡村振兴。
在医疗救助中,兴义市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不设起付线,医疗救助比例100%;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深度困难职工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70%;低保边缘家庭人口、相对困难职工起付线为1000元,救助比例60%;意外致困职工、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起付线为2000元,救助比例50%。起付线实行年度累计且只计算一次,慢性病门诊和住院年度救助限额合并计算,医疗救助年度支付限额为每人5万元。
同时,兴义市对异地就医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具体待遇标准按省、州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到兴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服务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
(吴古昌)
责编:王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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